近日,山東青島檢驗檢疫局在對一批由“PAROS SEAS”輪承運、從烏克蘭進口的復合肥進行水尺計重時,發現該批貨物短重131.0噸,短重率高達13‰,短重貨值37.6萬美元。
針對以上不合格情況,青島局及時出具重量鑒定證書,積極幫助企業對外索賠,維護國內收貨人的經濟利益。同時,該局實施檢驗鑒定工作新模式,推行“準、快、新、實”四字工作方針,以科學高效、求實創新的工作方式,加快貨物通關速度,降低企業成本;加強信息咨詢引導,為企業提供國外相關信息,幫助企業積極開拓新興資源市場,開辟新的供貨商,為國際采購創造更多的選擇;建立國外供貨商誠信檔案,指導企業選擇誠信度較好的供貨商,并對嚴重短重案例發布警示通報,對供貨商起到警示作用。
在此,青島局建議相關企業在與國外發貨人簽訂貿易合同時要明確短重索賠條款,應盡量選擇到港檢驗鑒定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盡量選擇首付90%、預留10%調整金的付款方式,以規避短重風險。
(孫成功 李偉濤)
《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