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甘肅定西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在明確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食用初級農產品加工經營活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食品餐飲服務業監管職責的基礎上,著重對食品攤販、畜禽肉類食品、餐飲具衛生、學校周邊食品、清真食品、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規范管理等方面監管職責做出了明確分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更好地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定西提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工藝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或經營者;食品攤販是在公共場所或街頭銷售食品或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
定西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堅持“科學管理,正確引導,逐步規范,便于監管,兼顧就業,扶持發展”的監管原則,堅持監督管理和扶持發展、集中治理和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政府負總責、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監管體系,努力實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全面覆蓋和無縫對接。
定西提出,質監部門辦理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負責監督管理在商場、超市、專門零售商店、售貨攤點及有形市場之外有固定的生產加工場所,按照一定工藝流程加工、制作、分裝、預包裝,不面向最終消費者,以批發、送貨為經營方式的豆制品、蛋糕、面包、麻花、食醋、醬油、淀粉及淀粉制品等生產加工小作坊。同時,在職責范圍內進行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整治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規范管理。
當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盲點和難點。定西要求,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規范生產,誠信經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合作,健全長效機制,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既統一行動,又各司其職,努力實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全面覆蓋和無縫對接; 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對難以界定具體監管部門的食品生產經營業態,由各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等方式進行監督管理。(雒建民)
雒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