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我國正式出臺了《缺陷汽車產品管理規定》。關于汽車召回,汽車界已經從當初的贊美、疑慮,到見怪不怪了。但對消費者卻不是這樣一回事,制度保護的就是成千上萬的用車家庭。因為一個家庭買一輛車,一輛車承載著未來好幾年的憧憬希望。如果汽車企業召回自己的車,或許影響自己對已購車型的評價。但如果不召回,駕駛出了問題,毀掉的將不僅僅是自己的信心,更可能是生命。
遺憾的是,2010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起草了《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到目前來看,條例遲遲未見定稿。現行政策法規對召回的彈性比較大,有的來自企業主動,有的則是政府主動發現,更多的是干脆就不召回,有問題就私下逐一解決,甚至連發現問題的能力都沒有。此番情景和美國相比可謂大相徑庭,法規和行政仍然顯得不給力,大把企業仍有蒙混過關的機會。
現象一:
自主品牌質量高,不用召回?
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大汽車消費市場,按照概率來統計,我國的汽車召回頻次和數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當有一天,奇瑞、吉利、比亞迪、長城等也開始不定時的宣布召回了,我們的消費環境才算真正成熟。如今的情況就是,自主品牌汽車召回甚少,消費者處于一個尷尬的安全幻覺中。無從判斷究竟所購買的自主品牌轎車,是真沒問題,還是真沒發現問題,或者說問題很多,消費者無從知曉。
現象二:
合資品牌召回,中國缺失?
去年以來,有的國外汽車廠商迫于政府層面的壓力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對車輛進行召回。但是這些召回卻甚少涉及國內的車型。廠家的解釋就是零部件配套商不同、設計標準不同之類。但是中國的消費者就很疑惑,為什么出問題的總是國外的零部件,莫非國外的生產水平比中國的還要差得多?為什么國外有些風吹草動,汽車廠家就急忙召回,而國內的消費者卻享受不到這種群體保護的待遇,甚至被化整為零的一一應付過去?
現象三:
召回的威懾力尚待考驗
目前實施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只是部門規章制度,并無相關的法律法規作支撐,管理部門對企業沒有強制執行權力,以致一些缺乏召回意識的企業出于種種原因考慮不愿實施召回或未能及時充分地對缺陷產品進行召回。更重要的是,與發達國家的汽車召回法規相比,召回條例在對企業的處罰措施和力度仍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