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的消費者楊先生在當地藥房購買了“藥氏”牌壯腰健腎酒,該酒沒有保健品批號,卻添加了用于保健品中的女貞子、金櫻子、熟地等中藥成分。于是楊先生投訴到當地消委會,經調解,藥房給楊先生賠償了2000元。
楊先生遇到的保健品消費問題是2012年廣東省消委會受理的3353件食品、保健品投訴中的一個典型。日前,廣東消委會公布廣東省各級消費者委員會2012年受理投訴情況分析,表示保健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影響消費者健康,問題突出。
據全省各級消費者委員會統計匯總,2012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98106件(比2011年受理的84169件上升了16.56%),解決95310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989.99萬元,其中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128件,加倍賠償金額63.51萬元。
統計顯示,食品、保健品投訴問題主要包括:
1.質量問題:發霉、過期、保質期內變質、有異物。
2.安全方面:懷疑食品為偽劣產品,使用劣質原料加工食品等。
3.食品標識不規范。包裝說明與實際不符,無“生產許可”標識,生產日期模糊不清。
4.在食品中違規添加中藥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