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識別網絡傳銷?
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以在網上注冊成為會員,認購少量商品或繳納一定費用取得加入資格;
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并以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報酬;
三是團隊計酬。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拉人頭的數量)為計算報酬的依據。
3日,綿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通報,綿陽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打掉一個以投資網絡虛擬幣“利物幣”為名、參與人數達200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億余元的網絡傳銷組織。那么,什么是“利物幣”?這種傳銷模式又是怎樣的呢?3日,成都商報記者專訪了主辦民警,揭秘“利物幣”。
坐班宣傳
鼓動親朋好友投資“利物幣”
2015年12月底,孟軍在楊文的介紹下參與投資利物幣項目,后孟軍又發展自己的親戚孟忠為直接下線,孟忠又發展朋友齊俊為直接下線。
孟軍、孟忠、齊俊三人在投資利物幣項目后,積極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建微信群、打電話、口口相傳等方式,向親戚、朋友、同事等宣揚利物幣投資模式并鼓勵他們加入該項目。后來,三人又在游仙區坐班宣傳利物幣相關投資及獲利方式,并接待前來咨詢的投資者,收取投資者費用后在利物幣官網為其進行注冊并激活礦機,同時回收下線的利物幣進行返利,并免費給投資者提供茶水。
三人宣稱,利物幣是德國磐石基金開發的第二代虛擬貨幣,如果要投資利物幣,投資者可以進入利物幣官方網站進行注冊申購,一名投資者最少要交600元人民幣才能獲得購買1000枚利物幣申購激活1臺礦機的資格。一名投資者最多可交6000元申購10000枚利物幣激活10臺礦機成為一個大單,每天1臺礦機可以生產25枚專屬于自己的利物幣,其中有15枚利物幣可以以0.6元價格出售,激活別人的礦機,剩余10枚利物幣只能用于80天后激活自己礦機,一臺礦機最多工作80天后需要1000枚利物幣再次激活才能生產利物幣。
警方介紹,他們的利益來源就是激活礦機生產出來的利物幣以0.6元價格出售,時間越長產值越大,利物幣只能買賣給自己的上下線,每個利物幣投資者直接下線只能發展三人,發展的下線可以繼續發展下線,新發展的成員,發展9層即可享受管理獎,每天會給上線返利物幣,每個利物幣投資者只要三個直接下線中有一條下線有80個大單,另外兩條下線各有100個大單,即可成為大區經理。三人對參與利物幣投資的下線承諾每14天會對利物幣投資者礦機中生產出的利物幣進行回收返利。
狂賺半年
不再回收利物幣導致投資鏈崩盤
2016年4月,綿陽人王婷在同事口中得知了利物幣項目,于是直接投資6000元申購了10臺礦機,每天都會登錄近10次網站,查看自己礦機生產利物幣的情況。同年5月,王婷的礦機生產了近萬枚利物幣,她準備賣給上線套現人民幣時,發現“利物幣”網站已經關閉,孟軍、齊俊等人失去了聯系。
此時,王婷感覺被騙,選擇了報警。游仙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主辦民警介紹,那段時間,他們接到了多名投資利物幣的群眾報案,均稱自己投資數千元后與負責人失去聯系。接報后,警方立即成立了專案組,經過近一年時間的深挖細查,分別將楊文、孟軍、孟忠、齊俊等人抓獲。
民警介紹,經過調查,2016年5月,楊文不再回收利物幣投資者賬號中激活的利物幣,導致利物幣投資鏈崩盤,大量投資者損失無法追回。而此時,他們均已成為利物幣投資體系的大區經理。
“短短半年時間,楊文獲利20余萬元。因為他有大量的利物幣,下線生產的利物幣還會給他返利,他再將利物幣賣給新加入的成員,一步一步套現。”辦案民警介紹。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利物幣投資體系的運行模式,實質是以推銷虛擬貨幣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騙取他人財物。
“因為這個投資額相對不是很大,吸引了大量的人群參與,截至案發,共誘騙了2000余人,整個涉案金額上億元。”辦案民警說。
警方預警
三大方法識別網絡傳銷
辦案民警表示,網絡傳銷的主要特點包括:1虛擬性:傳銷者把以往的上課、拉人頭等傳銷方法完整地搬到互聯網中。會員得到的僅僅是一個登錄公司網站的用戶名和密碼管理自己的下線,為了獲利不斷介紹下線,全程通過虛擬平臺來進行操作;2、迷惑性:不法分子利用網站作為傳銷平臺,利用“慈善”、“消費返利”、“積分獎勵”等名義給傳銷違法犯罪行為披上漂亮的外衣,極具迷惑性;3、隱蔽性:與傳統傳銷相比,網絡傳銷的隱蔽性更強,傳銷組織通過網站、即時通訊工具發展會員,會員通過網站使用用戶名和密碼加入傳銷組織,通過網絡支付平臺完成錢款流轉,會員間通過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實現下線發展,完全通過網絡平臺全程操縱傳銷活動;4、跨地域性:由于互聯網具有無地域限制特點,使得網絡傳銷可以無限制地發展全國各地的會員,網絡傳銷對象可以從傳統傳銷的親戚、好友擴大到所有互聯網用戶,極大地擴大了傳播范圍,而警方在辦案的時候,也因地域廣、跨度大、人數多而面臨重重困難。
那么,如何來識別網絡傳銷呢?對此,綿陽警方提供了三大方法,只要符合以下三個特征,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以在網上注冊成為會員,認購少量商品或繳納一定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并以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報酬;三是團隊計酬。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拉人頭的數量)為計算報酬的依據。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