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北京市工商局與天津市場監管部門、河北省工商局三方簽署《京津冀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競爭執法合作協議》和《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打擊傳銷協作機制》。今后,三地間“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的傳銷現象將因為協作機制的建立而消失,同時三地還將實現京津冀執法信息共享。
根據三地協作機制,今后在執法監管工作中,三地執法部門會打破地域界限,加強區域內打擊傳銷執法行動和措施的溝通與協調,開展聯合打擊行動,形成統一、高效、便捷的聯動工作機制。有關交界地區重大傳銷活動的情報會通過有效的方式通報給對方,對于跨省、市的傳銷活動,一方發現后會立即通知有關方,提請共同立案調查,防止傳銷“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現象的發生,有效打壓傳銷違法活動的生存空間。
三地將建立京津冀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和京津冀競爭執法協作信息化平臺,通過信息平臺及時溝通各地競爭執法工作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三地還將建立京津冀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建立聯合打擊合作制和案件協查反饋制度。適時組織開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聯合執法行動,共同協商制定工作方案,統一時間、集中整治違法行為,重點查辦跨區域的壟斷、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商業賄賂、“傍名牌”等重大案件,增強競爭執法工作的有效性、針對性和統一性。
各成員單位之間將組織開展常態化聯合行動,支持并配合跨區域案件的查辦,在收到其他成員單位發出的案件協查等需求時,提供有效行為協助,并負責督辦和及時反饋結果。對發現不屬于本地區管轄的案件或線索,及時移交有管轄權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