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頭條為了鼓勵用戶閱讀,一段時間以來推出多種方式進行獎勵。獎勵內容或為現金紅包,或為平臺的金幣獎勵。按照目前平臺的規定,用戶注冊、簽到、閱讀新聞、分享新聞鏈接到朋友圈得金幣、完成任務得現金紅包。
其中,點對點收徒為趣頭條主要的獲客手段,也是用戶見效最快的賺錢方式。即用戶通過自己的邀請碼邀請其他人注冊,用該邀請碼注冊的趣頭條用戶將成為其徒弟,每收一名徒弟,師傅即可獲得金幣和直接的人民幣獎勵。此外,徒弟分享、閱讀、評論新聞,“師傅”也能獲得“進貢”,也即金幣獎勵。
據法治周末報道稱,對于此種模式,有用戶質疑疑似傳銷方式。該媒體記者體驗趣頭條發現,平臺列出了收徒獎勵制度,收徒2人可得6元現金獎勵,收徒4人得16元,收徒1000人得12000元,收徒2000人得28000元。但不過收徒2人的6元現金無法提現,只能到收徒4人時能提現16元。
趣頭條平臺客服告訴記者,若師傅的徒弟收徒后,徒孫對徒弟進貢滿60金幣后,師傅將會獲得徒孫100金幣獎勵(一共2次,一日僅限一次)。
按照平臺說明,金幣兌換人民幣的比例是不定的,按照趣頭條每日的收益來定。有數據顯示,2018年至今基本維持在1000個金幣兌0.5元這一水平。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表示,“師傅、徒弟、徒孫構成了上下層級,并且師傅還能從徒弟、徒孫處獲得收益。趣頭條的收徒模式符合傳銷的構成要件。”
趙占領解釋,判斷某種模式是否涉嫌傳銷主要看兩點:其一是組織要件,即發展人員,組成網絡,也就是俗稱的“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再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的人際網絡,形成傳銷的“人員鏈”;其二是計酬要件,以參加者本人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以參加者本人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很明顯趣頭條的收徒模式符合這兩點,涉嫌傳銷。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明祥則表示,如果趣頭條平臺上的用戶從收徒模式中所獲得獎勵全部來自平臺,并且平臺上投放的廣告全部為正當合法廣告,那么盡管其模式看起來符合傳銷特征,但由于用戶在整個過程中并沒有出現錢財損失,那么就不能認為其涉嫌傳銷。
據此前報道,趣頭條官方日前宣布完成了2億美元B輪融資。此輪融資由騰訊領投,跟投方為尚珹資本、順為資本、小米、華新致遠、創伴、光源資本,整體投后估值超過16億美元。
官方資料顯示,趣頭條隸屬于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上線。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趣頭條累計注冊用戶超7000萬,日活超1000萬,月活接近3921萬,同比增速高達687%。獵豹大數據顯示,趣頭條在全網App中排名第41位,資訊類產品中僅次于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