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人才是企業所急需的?什么樣的員工是領導所期望的?企業用人要堅持怎樣的原則?筆者認為:用人有以下三原則。
第一原則:執行力強
好的員工永遠是執行力強的員工。用人第一原則就是要求員工具有非常強的執行力。執行力強的員工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聽從直接上級的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實際上要求的就是員工聽從自己的直接上級的指揮,否則越級聽命或者越級指揮,都容易造成指揮失誤、各自為戰的局面出現。
二是時間觀念強。每天做好自己的工作計劃,按時保質的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不拖延時間、不敷衍工作。
三是高度的企業歸屬感和強烈的團隊榮譽感。為了團隊的利益,可以拋棄自己的私利,犧牲小我,成就大我,將身心全面融入到團隊中去。
第二原則:專心工作
“專心工作”是好員工必備的一項素質。大體來說,員工專心工作表現在以下三點:
首先,專職工作,嚴禁兼職。前段時間,筆者在各種媒介上、包括圈子內都聽到很多友人提到“兼職創業”,筆者對此有自己的看法。筆者認為,如果“兼職創業”確實能夠不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那么這種“兼職創業”是可以嘗試的;然而,在現實中,大多數的“兼職創業”都是用企業的錢培育自己的“小事業”,最終本職工作沒有做好,“兼職事業”也是一團糟,而且特別容易遭人非議。在筆者所負責的轄區內,是嚴禁員工從事兼職工作的。道理很簡單:你根本無法做到“一心二用”。工作是需要我們用心、專心才能去完成的。
其次,定崗定員,各司其責。每個員工都有自己最核心的、最專一的、也是唯一的工作。在自己的崗位上,員工就必須發揮自己所有的聰明才智,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如果一項工作同時多人負責,那么最后的必然結果就是誰也不負責,事情越做越糟。
第三,專注核心工作。聚焦80%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自己最核心的、本職的工作,這也是最能體現員工個人的價值和能力、為企業或單位創造更大效益的標志。每個員工都有會各種繁瑣的雜事,但是作為一名好員工,必須學會“20/80”原則,將你寶貴的時間和精力聚焦到你最核心的、最本職的工作上面去,只有這樣,你才能創造出真正大的價值和效用,為企業多做貢獻,變相的也驗證了自己的價值。
第三原則:勇擔責任
企業所喜歡的員工,永遠都是那些勇于承擔責任的員工,因為他們有自信、有魄力、能帶動團隊中其他成員共同成長。上級放心,下屬拼命,勇于承擔責任的員工始終是企業的親睞兒和時代的弄潮兒。用人第三原則,就是員工勇于承擔責任,同時敢于主動暴露問題,盡快將問題解決,而不是越積越多,最后變成巨大的包袱。
這樣的員工,就事論事,不回避、不逃避,勇于面對現實和困難,直面挑戰,帶領團隊中其他成員實現逆境突圍。當遭遇問題或者困難時,主動、及時暴露出來,拒絕遮遮掩掩,分析問題并且快速解決問題,同時總結、反省和提高,提高自己的學習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樣的員工只會越走越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