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名投資人在一個擁擠的客廳內“聽課”。他們的年齡大都在40歲左右,有的人手里還拿著筆和小本子。因座位有限,很多人只能站著聽。晨報記者 郝濤/攝
昨日,北京晨報刊發了題為《朝陽破獲涉1300余人傳銷案》的報道,此案僅北京地區就有500余人涉案,涉案金額達3100余萬元。
日前,北京晨報接到不少讀者的投訴舉報稱,距離北京僅30多公里的河北燕郊有大量外地人員聚集,疑似正在從事一種新型的資本運作傳銷。晨報記者歷時一個月時間,對隱藏在上上城小區內的所謂“民間互助理財項目”進行了暗訪調查。記者發現,被疑似傳銷工作人員5至7天的洗腦后,數千人深陷其中……。
【入“陷阱”】
一個神秘的邀請電話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燕郊上上城第五期44號樓的韓大爺家中。這個所謂的“家”其實是韓大爺租的房子,兩室一廳,客廳陳設簡單,有一套沙發、一個餐桌和一臺21英寸的舊彩電。兩間臥室放了兩張床,廚房和衛生間齊全。“這里房租每個月1300元,比北京便宜很多。”韓大爺說。
今年66歲的韓大爺是內蒙古通遼人,退休前曾在當地擔任煤礦礦長和煤炭管理局局長,退休后自己和老伴的工資加起來有8000多元,這個收入水平在當地應該說已經相當高了,完全可以雇一個保姆照顧起居,過上優越的晚年生活。但一個多年不聯系的老朋友打來的電話讓韓大爺又重新忙碌起來。
“韓大哥,我是小賈,我現在在河北燕郊,這里有個不錯的項目,您可以過來給綠化公司做管理,月工資5000元,管住房,還給配車。”韓大爺說,第一次接到電話,他有點猶豫,覺得這么大歲數跑這么遠太累,但想到能給兩個子女多留點錢,等第三個邀請電話打過來時,韓大爺終于動心了。
背井離鄉的淘金一族今年9月,他和老伴從通遼坐車來到燕郊。“剛來的時候,故人相見,非常激動,天天聚會喝酒聊天。”韓大爺說,小賈其實也年近50歲了,他當煤礦礦長的時候,小賈是稅務部門的負責人,兩人在工作中相識并成了朋友,后來小賈當了國稅局局長。讓韓大爺納悶的是,抵達燕郊之后,小賈對工作的事只字不提,卻在喝茶聊天時常常說起一種新的“民間互助理財項目”,只要一次性投入48930元,再發展三個伙伴,就能獲得最高566萬元的收益。
“剛開始他也認為是傳銷,每天撅著嘴,很不高興。”韓大爺的老伴說。但小賈對韓大爺說:“韓大哥,以咱們倆的關系,我會害您嗎?不相信也沒有關系,您踏踏實實地把我們這兒的課聽完,如果您還是堅持要走,我絕不阻攔。”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里,韓大爺每天按照小賈的安排按部就班地聽課。五天后,韓大爺的興趣果然越來越大,最后決定交納48930元申購。
申購完后,韓大爺開始發展親戚朋友加入,只是幾個月時間過去了,僅有兩個親戚交錢加入,不過這沒擋住韓大爺的雄心壯志。
【被“洗腦”】
神乎其神的賺錢模式聽說韓大爺發展了“新朋友”,陸續有人過來幫韓大爺進行講解。首先是一位自稱內蒙古一家雜志社的羅姓記者,大約50歲,戴著眼鏡,顯得非常斯文。在一張A4紙上,羅記者開始為晨報記者講解這個名為“民間互助理財”的項目以及它的盈利模式。
羅記者畫了一個階梯式的圖表,上面依次標注著A1、A2、B1、B2、B3、C1、C2、C3八個崗位。“這個模式實行累計晉升制度,投資者由低到高共劃分為A、B、C三個級別,A級分為A1和A2兩個檔次,B級分為B1到B3三個檔次,C級分為C1到C3三個檔次。滿足一定條件就可以向上一個級別晉升。A1是初次投資者,投入48930元的現金后,就獲得了找合作伙伴的資格和參與資金再分配的資格。他投入的這48930元,A2會分走5670元,B1分走7770元,B2分走2394元,B3分走1596元,而C1、C2、C3各分走10500元,這些分走的錢相加正好等于A1投資的48930元。”
“只要找好三個伙伴,你就可以坐著收錢了。”羅記者說,這個模式非常科學,你的下線每進來一個人,你就會有相應的提成,而且職位的級別也會不斷提高。“隨著你的下線不斷介紹新的人加入項目,你的等級會一步步往上升,到C3結束后就自動出局。”
羅記者說,他當初聽說這個項目后,準備過來暗訪曝光,但深入調查后發現“這個項目的理念很先進,也很合理,決不強迫,不想做了可以隨時退出”。所以羅記者很快就加入申購團隊,成了其中一員,現在他已經在C3平臺上,用不了多久就會出局。
一個關于羅記者的傳說是,他和妻子都在做這個項目,但雙方都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兩人在燕郊的一個飯店相遇,原來兩人都已經上了C級平臺。
萬的終極誘惑在韓大爺家里,記者還見到了一位當地稅務局的蘇處長,和韓大爺是老鄉。他也向記者詳細講述了這個所謂的“民間互助理財項目”
蘇處長說,這個模式是以組建消費聯盟為平臺的一種互助商務形式,以資金鏈接流的方式累積疊加、幾何倍增。它有一套公平合理的投資分配制度,能使投資人以小量的投入獲取最大利益,在較短時間內迅速致富。這個項目沒有公司、法人、產品,堅持“公平公正、自覺自愿”的原則,實行股份累計加出局制。運作方主要以組建“一管三”的人際網絡模式來實施,每個人必須找三個合作伙伴來組建各自的團隊。
蘇處長說,該項目每月都兌現分紅。從理論上說,投資者在B級平臺上可分紅20萬元左右;C1級平臺:14萬元×3條線=42萬元;C2級平臺:14萬元×9條線=126萬元;C3級平臺:14萬元×27條線=378萬元;共計 566萬元。“這566萬元是理論數據,一般來說,兩三年內可以完成。”蘇處長說。
■相關鏈接 傳銷活動的六個新特點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近來,傳銷活動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一是當前傳銷活動雖然在全國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區仍較突出。2010年11個重點整治地區教育遣散的傳銷人數占全國遣散人數的 70%以上,拉人頭和互聯網傳銷違法活動所占比例較大,占案件總數的 70%以上;二是傳銷活動涉及人員多,地域廣,金額大,參與人員構成復雜。下崗失業和無業人員、 農民工占大多數, 還包括大學生、 退伍軍人、少數民族群眾等,給查處工作帶來難度;三是傳銷隱蔽性和欺騙性增強。傳銷組織異地指揮,分散活動,除了實物產品外,還傳銷虛擬物甚至虛擬概念,打著所謂“純資本運作”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有些傳銷組織采用復雜的計酬管理制度,企圖掩蓋違法犯罪實質;四是傳銷組織日益嚴密。一些傳銷組織等級森嚴,并有計算機、財務等專業人員和所謂“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和歪理邪說。有些組織者和骨干在上線或總部被打掉后,帶領團伙轉移到異地或投奔另外的傳銷組織;五是利用互聯網從事的傳銷活動日益嚴重。有的傳銷組織利用互聯網刊登廣告,快速發展傳銷人員,利用銀聯系統和網上支付平臺計算發放報酬,迅速聚斂和轉移涉案資金;六是違法犯罪活動交織。一些傳銷組織用暴力威脅逼迫被騙人員加入;有些傳銷人員暴力對抗執法,攻擊報復執法人員。在一些地方因傳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