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A級傳銷犯罪團伙,該團伙騙錢3000多萬元。近日,集寧區公安局經偵大隊以涉嫌組織傳銷活動罪,將犯罪嫌疑人巴某某、藥某某、尚某某等49名傳銷骨干起訴至集寧區人民檢察院。
據了解,2006年至2010年,犯罪嫌疑人巴某某、藥某某、尚某某等人以廣西大開發、“資本運作”,能夠快速賺錢為誘餌,誘騙其家屬、朋友、熟人到廣西桂林市興安縣參加所謂“資本運作”活動。先對受害人進行封閉洗腦授課,然后繳納3800至69800元不等的入會費,申購所謂的產品,發展下線,引誘大批人員上當受騙,以提取“組織獎”、“領導獎”等。給予一定的報酬。同時也采取“五級三階制”,通過5年的發展,由實習業務員升到高級業務員(A級),傳銷人數達到近千人,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
2012年初,集寧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受害人賈某某等多人報案,經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和烏蘭察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定管轄,集寧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后,很快查明了以巴某某為首的A級傳銷犯罪團伙的犯罪證據。于近日將犯罪嫌疑人藥某某、韓某某、郝某抓獲,犯罪嫌疑人巴某某、尚某某等46名傳銷骨干先后到集寧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隨后,記者從集寧區公安局了解到,該犯罪團伙的骨干人員都在40歲以上,大多數人來自烏蘭察布市,其中巴某某還是一個鄉干部。目前,該傳銷犯罪團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內蒙古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