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20多個省市發展會員20多萬人,傳銷金額達10億余元。近日,由衡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FKC”特大網絡傳銷案(詳見本報2011年7月21日A18版)在衡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周某、馮某等6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站上被告席。
會員20多萬人,傳銷金額10億多
2004年至2011年7月,“FKC”公司在未取得我國《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情況下,以從事所謂“電子商務”作為掩飾,要求被發展人員以認購該公司保健品的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并通過公司的獎金制度引誘會員不斷發展其他會員,間接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在中國大肆進行以銷售該公司保健食品為內容呈“金字塔”形式的網絡傳銷活動。發展會員20余萬人,骨干成員和會員涉及廣東、湖南、四川、河南等全國20多個省市。傳銷人員層級呈“金字塔”方式分布在200級以上,騙取他人巨額財物,傳銷金額達10億余元。
6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被告人周某、馮某等人作為“FKC”公司在中國境內開展傳銷活動的領導者和骨干成員,依照“FKC”公司網上傳銷要求,在中國境內積極組織、領導下線傳銷“FKC”公司保健品,從而獲取巨額的返利。其行為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由于案情復雜,涉案人員較多,法庭宣布將擇日對上述被告人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