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徐州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蘇魯豫皖四省的17個城市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執法協作機制的統一部署,蘇魯豫皖的17個城市開展打擊傳銷專項執法行動。
這次行動的重點是,堅決取締“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和網絡傳銷等傳銷活動,嚴厲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方便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加強對直銷企業的監管,嚴厲查處直銷企業從事傳銷、違規直銷、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此次行動將分為動員摸排、集中打擊等階段。行動期間,工商部門將根據摸排掌握的傳銷活動情況和案件線索,開展集中打擊和協作執法行動,堅決查處打著“資本運作”、“特許經營”、“連鎖銷售”等旗號,誘騙群眾參與傳銷的行為;堅決打擊網絡傳銷行為;嚴查誘騙農民工、學生參與傳銷的行為;對跨界地區、城鄉接合部、出租房屋等重點部位以及勞務市場、酒店、賓館、招待所等重點場所,組織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對為傳銷提供便利條件的,堅決依法予以懲處;對社會影響大、涉案地區廣的大要案件,加強部門合作,聯手進行查處,震懾違法犯罪分子,解救、教育遣返受騙參與傳銷人員。
行動要求公安、工商、綜治和社區等相關部門通力合作,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傳銷違法犯罪案件。主要打擊涉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參與人員多的大要案件,將網絡傳銷作為打擊重點。對沒有實際產品,純粹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資本運作”為幌子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堅決打擊,重點打擊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對為傳銷活動提供出租房屋、活動場所等條件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中國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