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市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捕了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犯罪嫌疑人雷岳軍、曹義。據悉,亮碧思公司傳銷案系2013年全國“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執法行動中的十大傳銷典型案例。
經查,2003年起,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以直銷公司產品的名義在內地發展銷售網絡,根據加入該網絡人員的投入金額和發展網絡下線的人數決定在公司的級別,從而獲取“人頭費”。2012年4月起,雷岳軍、曹義加入以姜燕紅(在逃)為首的傳銷團隊,雷岳軍負責管理、協調傳銷團隊的事務,曹義負責培訓、講課,兩人在中山地區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多次以培訓為掩飾組織湖南老鄉赴香港進行“洗腦”,引誘他們以現金方式繳納高額費用加入公司,隨后不斷發展下線成員,以“拉人頭”方式獲取非法利潤。至今年1月案發時,雷岳軍、曹義的傳銷業績已達千萬元人民幣。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