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一些省市傳銷或非法直銷事件增多,同時,民間反傳銷組織也陸續增多。有的反傳銷組織以“公益”“志愿者”的名義反傳銷,借機收費或隱性收費,也帶來了一些不規范現象。 今年初,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一起特大傳銷案,一跨省傳銷團伙虛構生物科技公司及產品,誘騙86人參加,騙款226萬元。法院判定,以陳靜為首的八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其他人均獲緩刑,各被告人均被并處罰金。 無獨有偶。沈陽市一位女業主花24.5萬元買來一個特四級誠信渠道商頭銜,并發展會員7275名,從而連升五級成為遼寧大區級渠道商。當地法院認定該業主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 這兩起案件中,有多名被騙進傳銷窩點的人是在向親朋借錢后,求助民間反傳銷組織“撈人”,最終才重獲自由。 遼寧省委黨校教授周維強透露,民間反傳銷組織宣稱上門反洗腦、實地解救人員等服務均有收費標準,求助者無論成敗需承擔一定費用。“由于缺少監管,大多民間反傳銷組織沒有正式在相關部門登記注冊,高昂的收費及身份的不合法,帶來質疑與風險。” 記者了解到,一些民間反傳銷組織收費標準混亂,有的解救一次的費用為兩三千元,有的則開價近萬元,但拿了錢救不出人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