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工商總局日前集中向社會公布湖北咸寧“云在指尖”案等一批網絡傳銷案件,震懾網絡傳銷違法行為。這些案件參與人員眾多、涉及地域廣泛、涉案金額巨大,有一定影響力和代表性。那么,政府為什么要抓典型傳銷案呢?
有效遏制網絡傳銷“死灰復燃”。此次公布的網絡傳銷案件包括湖北咸寧“云在指尖”案、山東蒙陰“南京國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國通”案、河南許昌“誠信買賣寶”案、吉林長春“中山盛仕銘”案、浙江杭州“智麻開門”案、安徽合肥“云夢生活”案等案件。
我們從工商總局發布的這些案件中可以尋找到很多似曾相識的影子。“云在指尖”與“云夢生活”都是采用消費返利的形式交入門費、發展下線,這與2012年“萬家購物”傳銷案如出一轍。2010年7月起,“億家公司”以“萬家購物”等返利網站和“百業聯盟”加盟店網絡為平臺,打著“滿500返500”等幌子,以超高額返利誘使他人發展會員,并按等級計酬。并且在開業之初,萬家購物就在全國各地進行“消費=存錢=免費”、“滿500返500”,“滿1000返1000”等廣告宣傳,吸引大量人員加入萬家購物,公司迅速發跡、膨脹。如今,“云在指尖”與“云夢生活”故技重施,依然能夠騙取大量錢財。
實際上,抓傳銷典型不得不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網絡傳銷披著各種“灰飛煙滅”的傳銷組織馬甲,更名換姓就能卷土重來,而這種方式屢試不爽。打擊傳銷除了完善法律法規之外,還需要政府提供權威的輿論支持,特別是傳銷組織對社會影響力大的案件。當然,抓傳銷典型案并不能完全隔絕傳銷的換代升級。但政府每年發布的典型傳銷案值得每位網民認真學習與深思。
讓公眾熟知網絡傳銷的手段與危害。每年,我國各地政府都會公布典型的網絡傳銷大案,當然這些案件向社會公布旨在讓廣大公眾了解傳銷的手段以及危害,特別是對傳銷行為的辨別。那么,網絡傳銷究竟有哪些深層危害呢?
在經濟學層面上,傳銷以欺騙為直接手段,出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資源。參與者一旦發現自己被騙,解脫的方式就是發展下線,騙別人。假如傳銷無限制發展下去,社會上人與人的信任資源將無限流失,終究會動搖市場經濟賴以發展的基礎;在社會學意義上,瓦解社會基本單元——家庭,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傳銷活動參與者多有相同的經歷,就是被親戚朋友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到外省市。參與人員中,多是弱勢群體。最后結果往往許多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腦”過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潰邊緣;心理學意義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約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礎。傳銷的“洗腦”,讓人不以欺騙為辱,反以此為榮。傳銷培訓出了不受道德約束的成員,即便組織被取締,不再從事傳銷,已經沒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時的內疚感,變得極端自私,惟利是圖。這樣的社會成員如果達到一定規模,社會控制體系將面臨崩潰的危險。
我們從今年工商總局公布的網絡傳銷大案中不難發現,網絡傳銷基本有三種形態,第一種:“拉人頭”打著“網絡營銷”、“人際網絡”、“連鎖銷售”等幌子,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從甲地到乙地);第二種:“騙取入門費”則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直銷”、“加盟店鋪”“消費者返利”等旗號發展會員斂財,進行網上傳銷;第三種:“團隊計酬”假借直銷名義,以合法公司為掩護、銷售商品為幌子,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為誘餌,以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發展下線,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提獎金。
體現政府“打傳規直”的辯證思維。毛澤東曾說過:“典型是一種政治力量”。樹典型等于插旗子,其秘訣就是把一種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價值觀、加以實現的原則、加以推廣的經驗,具體化在一個或幾個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為一面鮮艷的旗幟,成為指示大眾前進的標桿。今年以來,工商總局部署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網絡傳銷違法活動,遏制網絡傳銷發展蔓延勢頭,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群眾合法權益。而此次公布的網絡傳銷大案都是今年網絡傳銷的典型,這些案件參與人員眾多、涉及地域廣泛、涉案金額巨大,有一定影響力和代表性。
從哲學意義上講,就是從個別到一般、再從一般到個別的方法,是推動工作不斷深化的方法。當然,政府打擊網絡典型傳銷旨在解決主要矛盾。每年,我國各地政府部門都要發布一些打擊傳銷的典型案例。例如,今年3月,浙江省打傳辦對外公布了2015年全省打擊傳銷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百姓熟知的“1040”傳銷大案、假冒“天津天獅”傳銷大案;以互聯網模式出現的新型傳銷案例----微信朋友圈傳銷案、電子商務傳銷案;以及傳統的出錢購買虛假實物、發展會員等級的傳銷案例,如嵊州查處“宮廷茶寶”傳銷案和臨安查獲“珍寶幣”傳銷案。這些傳銷案件的偵破與發布,體現了政府在“打傳規直”上的辯證思維。
每年我國網絡傳銷層出不窮,政府在打擊網絡傳銷上并不能夠面面俱到,為此,破獲典型傳銷案成為政府以點帶面的重要行為方式,“抓典型,帶全面”不僅僅是一種哲學的思維,還能夠引導輿論導向,凝聚科學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