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速發展,技術驅動下的商業模式創新層出不窮,線上線下互動成為最具活力的經濟形態之一,成為促進消費的新途徑和商貿流通創新發展的新亮點。201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創新,激發實體商業發展活力。并提出了關于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互動,對推動實體店轉型,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互聯網+商貿”便是傳統產業擁抱互聯網的一種方式,即主動將銷售渠道互聯網化,并實現“從工廠直達顧客(F2C)”。通過自己建立電子商務平臺,企業不僅可以減少渠道環節、降低銷售費用,更可以和顧客建立直接聯系,了解顧客具體特征,進而為細分客戶群體精準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產品。然而近日一“互聯網+”企業——深圳京廣和電子商務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京廣和公司)董事長馬麗勇被江西湖口縣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事拘留,全國數萬名京廣和公司成員對此感到不解。
雙贏模式
記者通過工商局備案資料得知,深圳京廣和電子商務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3日,其前身為廊坊京廣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總部位于河北廊坊市安次區科技企業創新創業園內,董事長為馬麗勇。
據了解,京廣和公司響應黨和國家領導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法無禁止即可為”的號召,遵照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吸引社會資源創造新供給,并讓新供給創造新需求”的總要求,以鼓勵消費,互利共贏為主旨,結合公司董事長馬麗勇從商三十幾年的生意經驗,摸索出一套結合互聯網+F2C+O2O的全新經營模式。它以電子商城網上交易和線下體驗店展示為紐帶,在商城交易平臺上匯集大宗用于銷售的日用商品,而不是資金;交易平臺的參與者,是特定的商品提供者和實際消費者;參與公司利潤分配的是商品實際消費者;消費者參與利潤的分配額,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以消費者實際消費額和公司利潤實際獲得額為基礎的。公司給付消費者的商品及所得積分,均是以實名制網上返還支付。京廣和與消費者之間的這種互利共贏新供給模式,是在消費者不斷的商品消費中實現的。
記者從京廣和公司官網了解到,公司主要經營目標是為了解決部分生產企業的產品庫存問題。諸多企業因為渠道和促銷環節問題,導致包裝和質量很好的產品積壓滯銷。京廣和公司通過整合二十家生產企業建立“企業聯盟”,在線下建立實體產品展示和體驗超市,以電子商務平臺為檢索、展示和交易方式,通過快捷的物流配送中心,及時完成配送。這一模式的推廣,使得更多企業看到希望,不僅能快速解決庫存積壓問題,盤活資金流,使很多瀕臨倒閉的企業擺脫困境走出了低谷,甚至實現了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的良性循環。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上門尋求與京廣和公司合作,短時間企業聯盟成員由初期的二十多家快速發展到數百家。
經了解,該公司任何自然人均可免費注冊,并通過實名認證成為京廣和公司消費會員。公司在保證商品貨真價實、假一賠十,商品價格與市場同質同價的同時,以自然消費為基礎,把每一件商品的利潤拿出來給消費者做積分(一元錢利潤等于一積分),當顧客累計積分達到2900積分時,可參與公司經營利潤的分配,且無時間限制。分配的標準是以每十天為一個結賬周期,每個結賬周期內,公司會把所賺取利潤的60%拿出來進行加權平均分配給每一個消費者,其余40%歸公司所有,一直分到4060元為止且沒有承諾時間。也就是說,公司在消費者身上賺到的利潤,最終不但都還給了消費者,而且還把企業利潤40%中的一部分也分配給了消費者。這樣消費者花了他本該花的錢,卻賺到了他從來沒有機會賺到的利潤即中間環節的利潤。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捕
2016年12月京廣和公司董事長馬麗勇被江西湖口縣公安局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事拘留,公司賬戶數億資金被凍結。
是否傳銷?
業內人士稱,京廣和公司采用的是結合互聯網+F2C+O2O的一種全新的經營模式,與傳直銷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傳直銷均為多層次計酬,例如:A推薦了B,則A會從B的銷售業績中提取報酬,而B又推薦了C,則B會從C的銷售業績中提取報酬的同時,A還會獲得報酬。而京廣和公司沒有這樣的提成關系,京廣和公司只有直接推薦關系中推薦者首次達到消費積分的10%作為提成。隔層隔代即間接推薦關系則沒有任何提成,例如A推薦了B,則A會從B的消費積分中提取10%作為報酬,而B又推薦了C,則B從C的消費積分中提取10%作為報酬,A則沒有任何提成。京廣和公司并不存在多層次計酬關系,與傳直銷有著本質上的法律區別。
其次,傳直銷均為團隊計酬,凡是傳直銷公司均有團隊組織架構,其獎金計算方式通常分為軌道制、級差制和矩陣式三種類型。除此之外,其余的獎金計酬方式均是在此三種類型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即不斷地把此三種類型的計酬方式進行分別或者是全部的組合拆開,再組合再拆開。換句話說,也就是此三種類型的變種。但是無論其如何演變,其團隊計酬的基因均不會改變。例如某團隊領導人,不管他級別有多高,帶領著多么大的團隊,只要他本月團隊銷售額為零,那么他的獎金收入一定是零。所以不管他如何詭辯,他的獎金收入一定還是來源于團隊銷售額的提成,這是毫無疑問的。而且即便是在同一家公司、做到同樣的級別,因為每個人每個月做出的團隊銷售業績是不同的,所以獎金收入也一定是不同的。
而京廣和公司是在企業利潤中提留20%作為企業發展獎勵基金,專門用于激勵那些在市場上盡心盡力,為企業發展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在京廣和公司,只要通過自己的努力,銷售業績達到了公司的考核標準,別說是當月,就算是從今以后團隊銷售額永遠是零,每個月該拿多少獎金就拿多少,而且只要是同樣級別的領導人,無論本月團隊銷售業績多少,其所得到的獎金數額都是一樣的,因為他們的獎金來源根本不是來源于團隊銷售額的提成,而是來源于公司利潤的20%加權平均分配的結果,其所得到的獎金多少,只與企業利潤的高低有關,與團隊銷售業績沒有任何關系。
專家點評: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和有關法學專家表示: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征: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并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三是團隊計酬,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記者從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京廣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模式法律意見書得知,京廣和公司的運營貫徹公開透明原則,不僅網站信息,利潤分配制度,合作模式和政策均公開透明,而且有公開的風險提示,不存在欺騙,誘導消費者。消費者進行消費是公開自愿的,消費者在網上商城用人民幣兌換電子幣進行購物,電子幣隨時可以提現。并且經審查,與京廣和公司合作的所有誠信渠道商戶,均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與公司簽訂合同后予以合作,系合同約定的合作行為而非拉人頭的行為。
綜上,京廣和公司進行正常的銷售商品經營活動,并非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可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導、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的領導、組織傳銷行為,所以不構成領導、組織傳銷活動罪。<下圖為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京廣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模式法律意見書>
最后京廣和公司廣大會員們表示,希望國家有關領導以及江西省主要領導關注該案,能慎重區別看待京廣和公司的經營模式。互聯網時代許多企業包括京廣和公司都是在創新的基礎上摸著石頭過河,只要經營動機是好的,是實實在在帶領群眾創業致富的,如果在發展的過程中存在著不足之處,只要是各職能部門提出建議和整改,他們會迅速落實糾正不足,只有這樣中國的企業才能健康快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