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傳銷組織打著各種網絡新概念和新型營銷方式的旗號,采取虛假、夸大宣傳的方式以及潛在的高額回報誘惑群眾參加,通過發展人員,繳納費用維持運作,蒙蔽性、欺騙性極強。
這種模式違背價值規律和誠信原則,且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加入者將面臨嚴重損失。日前,工商、公安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
警惕4種新型傳銷模式:
1、“純資本運作”的傳銷模式
此模式傳銷既不依附于任何公司、企業經營,也沒有任何商品、勞務借口,其利益來源純粹為下級繳款。參與者只要繳納一定金額“入門費”后,就可以通過發展會員、下線繳款來提成,定額提成的多少依參加者的層級身份而定。
此種模式沒有固定的最高組織者,當最高組織者(圈內俗稱“頂級老總”)提成達到一定金額后,即自動“出局”,由“次級老總”上升為“頂級老總”。
依其模式理論,任何一個參加者,只要努力發展下線,均可成為“頂級老總”獲得巨額收益后“功成身退”。
2、以消費返利為名的傳銷模式
此類傳銷隱蔽性很強,多以“消費返利”“購物還本”為幌子,承諾高額回報。按層級發展會員,收取巨額傭金,獲取非法利益。
其操作模式為,在全國范圍招收網店、實體店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連鎖會員店。群眾在代理店消費一定金額后,即可成為會員并獲得總店逐日返利,總店返利來源實則為加盟店向總店繳納的傭金。
形成一定規模后,總店會暗示代理店發展下線,招收會員直接繳納現金,以虛構商品交易的方式來擴大業績,獲取更多的消費返利。
3、以投資原始股形式的傳銷模式
此類傳銷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義,事先經過專門“包裝”,并在網上設立網址,夸大公司資金和業績,進行虛假宣傳。同時在全國各地設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該公司即將上市,提前銷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為名,進行傳銷。
此模式推出的投資方案一般有兩種:
一是固定收益。即購買股票或基金后,在一定期限內獲取連續分紅,且承諾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
二是“對碰”收益。這要求投資者發展下線,通過與下線投資者“對碰”,將獲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額獎勵,下線越多獎勵越高。
4、以養老保險返利為名的傳銷模式
以買養老保險的名義誘惑老人,多推行類似“三養合一”的消費養老模式,要求投資者進行消費投資。投資者加入后可注冊成為會員,并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價產品。
如果會員發展新投資者,就會成為新投資者的推薦人,并獲得相應返利,老會員再把新投資者注冊成為新會員,讓其繼續發展新投資者,發展的投資者越多,獲利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