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恒輝集團正在開展技術眾籌,招募個人投資者,初投資13萬元,每月由公司對你個人返利12000元,一共返利30個月。投資最高金額可獲得200萬元收益。”
“公司會全面給所有投資人配置原始股權,完畢后會下發人手一份持股憑證,均有國家政府相關部門出具法律保障文件。”
資金盤+原始股,恒輝直銷團隊長期以來利用“技術投資”為名號進行對外宣傳,邀請公眾進行投資;雖吸收到大量資金,但公司近來卻陷入多事之秋,先是爆出經銷商群借用被央企收購的名頭解散,而后又有大量血本無歸的投資者建立維權群希望追回自己的應得利益。
而今,“雙管齊下”的恒輝隱隱顯出了幾分崩盤的兆頭。
巨額返利,吸引投資
恒輝的商業運作模式很簡單:我不直接賣給你商品,也不讓你做銷售,而是讓你繳納一定資金投資新能源項目,然后每月直接獲得返利;返利期結束后,誘導投資人進行追加投入。
據維權群的張某宣稱,其某友人便向恒輝投資了13萬元,雙方約定每月給他返利12000元,但在最初幾個月后,就接到要求追加投資的要求,從今年7月起,更是再未收到一分錢返利。
再回到文章的開頭,可以發現張某提到的“投資返利”與恒輝直銷團隊向筆者所宣講的投資收益模式幾近相同。
(▲恒輝的獎金制度)
為吸引投資,恒輝對自身進行了一系列的包裝:其首先是介紹公司建立了自己的產品研究中心,與各大學府皆有合作,實力雄厚;緊接著又宣稱將于2020年在A股上市,市值將超越阿里巴巴。在整個宣傳策略中,恒輝著力最重的就是宣傳公司各個負責人隨政界領導到各地出訪考察和借助政策為自己造勢。
而隨著宣傳的勢頭越來越猛,獲取更大的利益,他們甚至開始歪曲國家政策,向投資者散播2020年將取消化肥,不能轉型的化肥企業將面臨強制停產或實施并購的謠言。事實上,國家農業部在2015年確實對2020年的化肥使用情況做出了規劃,印發《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和《到2020年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但在方案中僅提出“力爭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提高利用率。顯然,恒輝的說法屬于歪曲政策、主觀臆造。
(▲恒輝歪解政策進行對外宣傳)
不得不說,這一系列浮夸的宣傳攻勢取得了不錯的效果,讓恒輝在投資者心中的形象可靠了不少。
但事實上,對于在業界都尚不成熟的秸稈利用技術,普通群眾自然更加陌生;而這也給了恒輝再施展另一“高明”手段的機會。
恒輝的“技術投資”所采用的方式是投資者通過繳納資金,獲取秸稈加工利用的資格。但不懂秸稈的加工技術,也沒有加工的基地和設備,甚至不知道產品的銷售渠道,這三個難題自然是投資者最關心的點。
那恒輝就說了,這些你都不用擔心,你只需要進行投資即可。投資者不用懂任何技術,公司直接幫你進行秸稈炭化;不用購買任何生產設備,也不用自己買地開設廠房,秸稈炭化的工廠和設備由公司自行選址建設;更不用擔心無法開拓市場。每個投資者的收益都是由恒輝直接支付、直接進行返利;30個月后,不僅可以悉數收回本金,還可以獲得高額利潤。這一系列措施就為投資者服下了一顆“定心丸”。
在這個運作模式中,投資者完全不用付出什么勞務,收益僅僅取決于自身的投資,而進行的投資也不是用來獲得商品或是什么服務,實質上是一個集資交易。恒輝最聰明的地方就在于,雖然它的模式涉嫌資金盤,但十分巧妙地利用了投機者“不勞而獲”的思想,吸收了不少資金。
這種“以發展技術為由頭,吸引投資進行返利”的模式存在較大隱患,各媒體都曾報道過與之相似情況的案列:一旦公司出現經營不善,暫時性資金流轉不周,就會導致無法履行對投資者的承諾;甚至如果企業高層人員心懷不軌,則可能演變為非法集資。
無獨有偶,就在維權群開始懷疑恒輝是否因崩盤無法按約返利的不久之后,在8月底,筆者所在的幾個經銷商群均以被央企收購的名義,將群解散;但筆者致電詢問保利集團時,相關工作人員直接否認了這一說法。
(▲經銷商解散群的公告)
打擦邊球,發原始股
除了以“技術投資”吸納資金外,恒輝另一手段則是告訴投資者現在進行投資將為其配置原始股。
2017年05月19日,恒輝在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恒輝的經銷商長期借助該訊息吸納資金,邀請目標參與投資獲取原始股。
而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僅僅屬于“新四板”,是區域性股權市場,由地方政府管理,非公開發行證券。截至2017年2月的股市數據統計,“新四板”的掛牌企業數量達到了78600家,遠超“新三板”(10814家)、“創業板”(605家)、“主板和中小板”(2036家)掛牌企業數量的總和;作為非公開發行證券的“新四板”,目前僅對專業的投資機構和企業內部開放,并不具備吸納社會群眾資金的資質。
禁不起探究的誘餌自然需要另一個更加高大上的包裝,于是恒輝巧借了國家的一項政策。
(▲巧借國家政策)
“在貧苦地區設廠滿三年,年繳稅不低于2000萬元,即可即報即審,即審即批,不用排隊直接在A股主板上市。”
很顯然,披上這件外衣之后,讓投資者添加了幾分信任,也更愿意投入資金購買原始股。但究其本質,發行原始股已經屬于非法行為。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只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這三個市場公開發行和交易,其余公司股權和股票不能公開發行和交易;對除上述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進行公開宣傳行為的,均是非法行為。
原始股實際上是轉讓股權為名義的非法集資活動,是一種新型非法集資的騙局。
冒充專利,捏造事實
徒有光彩奪目的“致富”外衣是不夠的,想要吸引投資者,自身的硬實力也是不可缺少的。恒輝在產品和秸稈再利用設備的包裝上都下了一番功夫。
恒輝宣傳中提到了炭基三類有機肥,該產品的樣品已通過浙江省土壤污染生物修復重點實驗室的成分檢測,有機肥NY525-2012標準檢測合格。
據了解,浙江省土壤污染生物修復重點實驗室,隸屬于浙江農林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屬省級重點實驗室,主要針對浙江省土壤污染嚴重、實用型修復技術匱乏的現狀,以土壤污染生物修復為切入點,研發符合省情的實用、低成本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和模式,從而有效保障浙江省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單以鑒定機構的資質而言,恒輝的這項成果倒較為可靠。
但在宣傳其設備時,恒輝卻露出了破綻。如恒輝官網所公示,其獨立研發的“第五代炭氣油液聯產設備、第六代釜式干餾炭氣油液聯產設備”已獲國家多項專利技術,然而筆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專利檢索的結果顯示,僅有一條記錄,該記錄顯示的專利申請人為“遼寧金碧新能源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國家知識產權局顯示的專利歸屬)
那么“遼寧金碧新能源開發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和恒輝會不會有關聯呢?出于疑問,筆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進行了查證。
如上圖資料顯示,金碧和恒輝在公示出的法人、股東、主要人員信息,甚至變更信息中都找不到任何關聯之處;僅能在恒輝官網公布的專家團中查到金碧法人代表張碧娜和炭基肥事業部部長孫小桂。
筆者通過金碧官方網站留下的聯系方式向其客服詢問了解該情況,其員工表示“干餾炭氣油液聯產系統”是金碧的獨家專利,獨家研究成果。因此在恒輝未公布專利號的情況下,其關于“第五代炭氣油液聯產設備、第六代釜式干餾炭氣油液聯產設備”描述的真實性就值得商榷了。
偽造政策,轉移視線
那么,存在諸多疑點的恒輝究竟為何方神圣呢?
恒輝,全名“遼寧恒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法人代表劉乾龍,股東由馬榮駿、劉雁升(監事)、劉乾龍(執行董事)構成。
據其官網稱,恒輝主要從事生物質能技術開發及產業研究,專注于秸稈綜合利用和炭基綠色農業循環經濟產業發展。
我國的秸稈廢棄物已成為長期困擾農村及周邊城鎮環境保護的瓶頸問題。但由于尚未建立比較完善的具有秸稈特性的轉化過程理論和技術體系,在適用技術及其推廣方面還不成熟,因此,目前的秸稈利用技術存在效率較低、經濟效益差、投入產出不合算的情況。
就此而言,恒輝主打的秸稈炭化技術,似乎恰好與國家對秸稈處理規劃不謀而合。自然,恒輝同樣拿出了一貫的做法,借助國家為自己造勢。
其先是打出公司高層隨各個領導出訪,后又大肆宣傳董事局主席獲“2016中國新能源科技創新十大新銳人物”,最離譜的卻是謊稱秸稈綜合利用新模式——“恒輝模式”已寫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白皮書中。
自然,所謂的“恒輝模式”,也是查不到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并無包含“恒輝模式”的詞條)
而對于無法履行與投資者簽訂的返利協議一事,恒輝一改往日宣傳時的高調,對此事絕口不提,反而將矛頭對準了講述其失信的報道,在官網發布聲明:將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對其進行進行過負面報道的責任人,并公布咨詢查詢電話,接受合作伙伴的咨詢。
(▲恒輝發表的聲明)
然而,筆者撥通該咨詢電話后,得到的答案卻是:“公司目前運轉良好,關于投資返利無可奉告。”
結語
面對全國各地的跑路的團隊體系和不斷新增的維權者,恒輝官方的態度至今模糊不清,甚至從未進行表態。
資金盤+原始股的商業模式是否已經崩盤?究竟是資金鏈暫時出現問題還是已經攜款跑路?投資者遭受的損失應當作何彌補?世直研也將持續進行關注。(本文來源于:世直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