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平臺接到消費者舉報一家名為“花園花店”的企業通過拉人頭發展全國店長代理,并通過發放原始股吸引加盟沖業績。
隨后記者通過邀請碼加入花園花店的群,一名自稱花園花店的店長告訴記者,只要消費1000元,挑選等價產品一套,就可以成為平臺有效會員。
該店長還告訴記者:“花園花店歡迎全國市場領導人實地考察對接。德國上市公司托底,董事長親自操作,啟動公司第二板塊上市,只為拉動數據推動我訂花平臺上市,打造一批千萬富翁!模式非常給力!”
隨后該店長給記者發送了三張政府領導考察并在德國上市的圖片。
領導視察圖片(一)
圖片(二)
圖片(三)
德國上市圖片
除了在德國上市之外,該店長還告訴記者:“2019年第三季度前,春舞枝集團打造子公司“我訂花”,香港主板上市!‘我訂花’目前在全國2800多個省市縣,有3萬多個門店,全國訂花,2-3小時送到。而推出花園花店項目,是因為公司需要大數據,需要粉絲,需要更強大的資金流水充實財務報表。所以運用“互聯網+新零售+分享經濟+社區推廣”的方式,需要眾多粉絲們助推一把,公司不用這套模式一樣可以順利上市,但用了模式絕對會讓市值突破更高!”
那么究竟是什么模式能讓公司在香港上市呢?該店長便給記者發了一套完整的“發財”制度。
花園花店模式分配如下:
一、靜態之王
1、消費1000元,挑選等價產品一套,成為平臺有效會員;
2、投資2單2000元,每天收益15花券,每月收益450花券,一年收益5400花券,年化率270%;
3、投資11單11000元,每天收益150花券,每月收益4500花券,一年收益54000花券,年化率490%;
4、投資51單51000元,每天收益750花券,每月收益22500花券,一年收益270000花券,年化率529%;
5、投資101單101000元,每天收益1500花券,每月收益45000花券,一年收益540000花券,年化率534%。
二、推薦獎勵直推1單 15花券(每天拿)間推1單 2花券(每天拿)
三、業績獎勵(級差獎,一次性拿取)店長(直推30單團隊100單):新進一單獎勵70花券明星店長:(直推30單,團隊500單):新進一單獎勵120花券明星店長平級獎:10花券/單創始股東:(直推30單,團隊2000單)加權分紅公司每天新增業績的2%。
四、招商獎勵一代:15花蜜/天二代:2花蜜/天直接推薦1名會員,每天15花蜜,1個月收入450花蜜直接推薦2名會員,每天30花蜜,1個月收入900花蜜直接推薦10名會員,每天150花蜜,1個月收入4500花蜜直接推薦100名會員,每天1500花蜜,1個月收入45000花蜜第二代每天2花蜜,推薦的直推會員傘每增加1單自己每天多拿2花蜜。
五、收益獲得:回購:60%為花蜜,30%為花股,10%為花粉,交易花蜜扣除5%手續費,系統后臺,實時回收。
1花蜜=1元(交易變現)
1花股=1元(團隊對充報單)
1花粉=1元(商城購物)
最后該店長告訴記者:“該模式是一個和消費者,受益者,偉大結合的顛覆模式,花園花店,即將啟動,最討好最敬畏的消費者企業,才是最終可以獲得消費者眼球的企業,一起把握這稍縱即逝的百萬商機。”
隨后,記者拿著該制度詢問了相關律師,律師表示,根據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據了解,“花園花店”是由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簡稱:春舞枝公司)推出的項目。記者通過天眼查發現,春舞枝公司自身風險29條,周邊風險6條,預警提醒48條。
部分司法風險截圖
除了誘人的發財制度,公司還免費贈送原始股,為了讓記者相信,該店長還提供了一段“董事長分享的語音”,記者在這段只有8分多鐘的語音中聽到該公司董事長表示:“我會招募66個股東,不用花錢,只要做出業績,我會給這66個人5個億市值的股份;我們想把事業做的更大,除了這66個人,接下來還有拿1—2個億再招166個股東,我們再做下一個股市的時候,每個人給我招募50萬元,200多號人就有一個多億,我們做什么都行……”
而據媒體報道,在中國花卉行業內,無論花卉種植規模,還是網絡送花業績等各個方面,“春舞枝”都并非名列前茅,但它為何可以成功上市?又為何選擇在德國上市?其上市后的融資規模怎樣,可以為股東帶來多大效益?中國優秀花卉企業應如何面對融資機遇?
而面對質疑,春舞枝公司董事長如是回答:“花卉企業規模小,一定要走整合之路,你家收入3000萬,他家收入3000萬,另一家收入4000萬,整合一起就過億。”
據了解,境外發行股數只占“春舞枝”總股數的千分之六左右,公司在上市之前還曾面向國內財務投資人發行了數億元人民幣的原始股,這些投資人就包括部分花店業者。江浙地區某花店業投資人告訴記者,她曾通過花費5萬元人民幣買春舞枝網店的方式,換取了1萬元原始股值,另外還有花店通過購買春舞枝鮮花卡的方式換取原始股。“春舞枝”承諾將在兩年內上市,實現他們的財富增長。但是現在這些股票何時通過何種方式交易,他們并未得到“春舞枝”方面的明確通知。
對此,相關律師跟記者表示,“原始股騙局”層出不窮,甚至各種傳銷組織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騙,大多都故意混淆了“股權交易中心”與“股交所”“海外上市”,在我國,投資者只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這三個公開市場買賣股票,才屬于法律保護范圍。除此之外的其他交易市場掛牌并不等同于上市,而這些掛牌企業拋售的所謂“原始股”,屬于私下轉讓,也不受法律保護。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了春舞枝公司客服電話咨詢相關問題,對方表示會跟領導匯報,當記者再次撥打電話時,一直處于無人接聽,而截止發稿時對方未給任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