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上已有80多個國家建立了質量獎勵制度,最具有影響力和代表性的是世界三大獎,即美國波多里奇質量獎、歐洲質量獎、日本戴明獎。
國外設立質量獎的經驗表明,設立國家質量獎,不僅能極大地增強企業的質量責任感和勇于競爭的信心,而且還能起到巨大的帶動和示范作用,激勵更多的企業在質量上追求卓越,促進國家質量水平的整體提高。
二戰后,日本將“質量”定為國策,1951年設立了國家質量獎,為紀念美國質量大師戴明對其經濟所做貢獻,取名戴明獎。
20世紀80年代初期,美國在產品和質量方面的領導地位經受強烈挑戰,生產力增長落后于競爭對手,美國經濟界猛然警醒,開始了一場遍布全國的“質量革命”。
1987年,按照《馬爾科姆?波多里奇國家質量獎最高法》,里根政府設立了以卓越績效準則為評價標準的美國波多里奇質量獎,每年評審一次。波多里奇質量獎為打造美國的國家競爭力做出了巨大貢獻,培養出大批世界級卓越企業,其巨大成效,在全球范圍內獲得了高度稱贊和普遍效仿。
美國波多里奇質量獎和日本戴明獎推動和改進了產業質量并取得巨大成效,使歐洲感到需要建立能與之相媲美的質量改進框架,以提高歐洲企業在世界一體化市場上的競爭力。1991年歐洲設立了歐洲質量獎,它是歐洲最負聲望的組織獎,一直以世界上最先進的管理模式為基礎,通過實施世界領先的有效管理模式,來幫助歐洲企業制造更好的產品,提供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