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整個評獎工作安排大致分為自愿申報、資格審查、材料評審、現場評審、審查評議、社會公示、批準表彰等環節,并將依次展開。
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獎標準,以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作為評審標準。
每屆評選出不超過5家獲得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企業或組織,另外設置不超過5家的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提名獎。北京市政府向獲得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稱號的企業或組織授予獎牌和榮譽證書,給予一次性獎勵性經費200萬元;向獲得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提名獎稱號的企業或組織授予獎牌和榮譽證書。
北京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申報遵循自愿的原則,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和好中擇優的原則。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評定不向申報企業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