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依法治國辦會同13家單位督察5個省食藥監管執法司法開展情況結果公布,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督察方將持續跟蹤問效,督促各地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藥安全的重要指示,將“四個最嚴”要求落到實處。這種以督察倒逼食藥安全責任落實的舉措,必將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再加“一把鎖”。
實踐證明,抓好食藥安全工作,離不開相關責任單位的主動作為、自律自覺,也離不開外力的推動。換句話說,全面落實食藥安全責任,需要靠從上至下的督察來“管”,以此倒逼相關責任單位不可松勁、不能松懈、不敢懈怠,并形成將食藥安全責任扛在肩上、拎在手上、放在心上的自覺。
督察猶如“達摩克利斯之劍”。對督察反饋的問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必定有沉甸甸的壓力,會倒逼其通過督察、指導和問責等方式,促進問題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健全食藥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將食藥安全隱患消除于萌芽、解決在現場。如此,才能糾正少數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抓食藥安全主要是“怕出事”“怕問責”的政績觀偏差,增強其對主動抓食藥安全工作的敬畏之心、戒懼之心。
今年2月2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強調,對食品、藥品等領域的重大安全問題,要拿出治本措施,對違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食藥經營者是食藥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督察人員對其查得越深、越細、越專業,越能讓其有緊迫感。每一次的真查細察,必定能警醒少數麻木不仁的食藥從業者,倒逼其切實履行食藥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嚴守進貨查驗關,加強日常管理,不為蠅頭小利做“昧良心”的事。否則,遲早會被罰得傾家蕩產,甚至被逐出食藥市場。
對眾多負有食藥安全責任的部門來說,這種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督察無疑給其打了一針“清醒劑”,倒逼其把食藥監管工作干在日常、抓在平常、融入經常,徹底與“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臨時抱佛腳”的監管思維和方式作別,以自己的辛苦指數、責任指數換來老百姓食藥消費的幸福指數、安全指數。這也是食藥安全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免責的不二法門和最堅實的靠山。
前幾天,筆者所在市的依法治市辦公室就對隸屬縣區食藥安全工作進行了不打招呼的督察,督察保密性之強、覆蓋面之廣、細致程度之高、觸動之大前所未有。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各地依法治省(區、市)辦公室對本地區食藥監管執法司法督察工作正在全面展開。各地區各單位應聞令而動,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擔當起保障食藥安全的責任使命,找出食藥安全離群眾期盼的差距,以滾石上山的韌勁和力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守住全心全意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初心。(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