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口罩成了全民關注的消費熱點。3月14日,由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浙報集團主辦,浙江在線和天目新聞客戶端承辦的浙江大型網絡互動直播活動開啟。第一場互動直播主要圍繞口罩價格、“問題”口罩和醫用口罩相關內容展開。
“問題”口罩有哪些
疫情期間,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執法力度,聚焦口罩等防護產品,保持高壓態勢,查處“問題”口罩違法案件。
“從1月21日3月10日,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25.8萬人次,檢查經營者30.6萬戶次,查獲問題口罩727.3萬只,查獲其他問題防護用品6681件,立案1139件,罰沒81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51件涉刑違法案件。在查處打擊的同時,分6批曝光了43個典型違法案件。”在互動直播中,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執法指導處副處長徐章杰表示。
“問題”口罩有哪些?徐章杰介紹,一是生產出來的口罩不符合國家標準;二是制售“三無”口罩,也就是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三是弄虛作假, 口罩“早產”,虛標口罩生產日期,或者進行虛假宣傳、打一些虛假廣告;四是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注冊商標生產口罩。“消費者購買或者發現了“問題”口罩,請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以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
比如1月25日,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獲涉嫌不合格的“清輕”牌一次性口罩70箱,無標識口罩11箱,總計21余萬只。經檢測,涉案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因貨值巨大,涉嫌犯罪,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此外,在疫情期間,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通過朋友圈銷售“三無”口罩的案件,現場查獲涉案口罩7.5萬只,并于近期對涉案的當事人開出100萬元的罰單;寧波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辦了某醫藥銷售公司銷售假冒3M口罩7500多只。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耀軍表示,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問題”口罩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兩倍以下的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近段時間全國各地也有不少商家,因為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被起訴。
查處哄抬價格、虛假廣告違法行為
在疫情期間,網上買口罩已經成為普遍現象,而違法案件也時有發生。
在互動直播中,有網友提問:“在網上購買的N95和KN95口罩,實際收到的貨物是普通無紡布口罩,這樣的行為屬于違法嗎?對于相關的商家應進行怎樣的處理?”
對此,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價監分局副局長滕世福分析稱,商家虛假宣傳口罩的性能、功能和質量,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以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如果消費者發現這種情況,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比如網上銷售頁面截圖、微信群的聊天記錄等,并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除了假冒偽劣口罩以外,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也查處了其他很多與疫情相關的違法行為,比如在網店、平臺銷售時虛假宣傳,這個情況也比較突出。”徐章杰表示。
“從網上購買醫用口罩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查閱一下第三方平臺是否取得了平臺銷售醫療器械的備案憑證。還有一種,網訂店送的配送模式,平臺單子下了之后由藥店配送相關產品,就可以到實際店鋪看一下是否一致,防止購買到假冒偽劣醫用口罩等產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浙江省藥監局醫療器械處副處長戴桂平介紹。
在疫情期間,不少消費者有共同的感受,一是買不到口罩,二是口罩價格比平時高很多。
滕世福介紹,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對哄抬口罩價格的行為嚴厲打擊。目前,已經立案查處涉及口罩等民生商品的哄抬漲價案件138起。“口罩價格由市場調整,雙方協商確定,疫情發生后,口罩需求量急劇增大,供需暫時矛盾。目前各地也都在擴大生產線,增加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