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湖北省黃岡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浠水縣某藥店防塵口罩每包(10只)賣150元,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趕往現場進行調查。
經查,黃岡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浠水麗文路店,1月23日從黃岡一自然人張某處以每包130元的價格購進防塵口罩60包(每包10只裝),以每包150元的價格出售。截至1月29日,該批口罩全部售完。
據介紹,該批口罩為河北某勞保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防塵口罩,只能防霧霾、微塵,不能代替醫用口罩防細菌、病毒等。記者了解到,防塵口罩日常價格每個大約2元至5元,一線品牌約7元至10元,10個一包的均價最高不會超過100元。
此外,黃岡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意見,2020年1月22日起,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認定為哄抬價格行為: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銷售價格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為原價,在1月22日后超出原價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二是商品進貨成本發生變化,購銷差額未與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擴大的;三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
該藥店將進價130元/包的口罩以150元/包的價格對外銷售,購銷差價額超過15%,屬于哄抬價格行為。
1月30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十八條規定,從快從重處理,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該店處以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