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沙市委網信辦微信公眾號“長沙發布”2月1日消息,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長沙市市場監管部門迅速查辦一批哄抬物價、假冒偽劣等違法案件,并予以公開曝光。
曝光案件顯示,長沙市開出至目前為止,疫情期間哄抬物價的最大罰單: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的人民中路分店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的違法行為,該局擬對該店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其中,部分案件涉嫌售賣假冒口罩,已移送公安機關并案處理。
案例1:1月29日,根據群眾舉報,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對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的人民中路分店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在春節疫情防控期間銷售的邦納日用防護口罩(顆粒物帶閥均碼1+1)進貨價18元/盒,以35元/盒對外銷售;
一次性使用防霧霾靜電吸附口罩(成人款)進貨價48元/包,以78元/包對外銷售。
當事人大幅度提高口罩銷售價格的行為涉嫌哄抬價格,且發生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社會影響較大。
查處情況:1月30日,長沙市市場監管局迅速對該案立案查處,并于1月31日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1月29日,根據12315投訴舉報線索,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管局對天心區煜弘楚仁堂大藥房進行檢查。
發現該藥店無法提供其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供應商資質證明文件、合格證明文件及隨貨同行單。
同時發現部分庫存產品標示有“生產批號:20200206,生產日期:2020年2月8日”,還有部分產品未標示生產批號等信息。
查處情況:天心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3:1月30日,天心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赤嶺路街道芙蓉南路社區衛生服務站檢查時,發現:
粉色裝“一次性使用口罩”79包(20個/包,未標示生產批號、失效年月等信息)、黑色裝“一次性使用口罩”83包(20個/包,包裝內有產品合格證,標示生產批號:20200205,標示生產日期:2020年2月6日)。
查處情況:天心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4:1月30日,長沙市局接群眾電話投訴稱,在岳麓區浪琴灣小區燕聯1棟楚濟堂大藥房售賣無包裝假口罩。
接到情況后,市局執法稽查處當即與岳麓區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大隊進行會商,立即組織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經營場所內存有售賣簡易包裝一次性口罩共計250個,其中:
110個為過期產品(標示生產日期:2017年6月2日),71個為“三無產品”。
查處情況:岳麓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上述案例2、3、4中,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均標示有“生產廠家:河南某有限公司,地址:河南長垣飄安工業園,生產許可編號:豫食藥監械生產許20150141號,產品注冊證編號:豫械注準20192140044,產品技術要求編號:豫械注準20192140044,電話:0373-8790003”等信息。
上述產品涉嫌假冒,已移送公安機關并案處理。
長沙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疫情防護用品、重要民生商品等的價格和質量監管力度,發現一起,查辦一起,堅持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果您發現相關情況,請及時撥打熱線電話12315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