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按照“統一部署安排、統一技術標準、統一工作要求”的原則,組織全國市場監管系統開展口罩產品質量監督專項抽查。
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特別是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等口罩生產企業相對較多的省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口罩生產企業實施抽查。
明確抽查產品為非醫用隨棄式口罩,具體包括執行GB 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的防塵口罩和日常防護型口罩等兩類產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編制了監督抽查方案和抽查實施細則,選定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作為專項抽查的技術支撐單位,協調解決抽樣檢驗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同時還委托了5家技術機構進行技術輔助。
要求抽查不干擾、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過程,將產品質量與數量放到同樣重要位置,強化公正監管。對抽查發現存在不合格口罩產品的,責令企業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組織生產。對故意違法生產不合格口罩產品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