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浙江省復工復產企業的不斷增加,集體用餐配送需求量將快速增長。為服從服務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最大限度滿足復工復產后社會對集體用餐配送的需求,同時確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維護正常的供餐秩序,2月14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對臨時團餐配送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啟動疫情防控期間臨時團餐配送實施備案管理。
根據《通知》,即日起,符合基本條件并已批準復工,單餐配送數量超過200份或單餐向同一訂餐對象配送數量超過50份的餐飲單位,必須向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申請,填寫《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申請表》,承諾“本單位承諾已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配備口罩、測溫儀、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配備團餐配送所需的人員和設施設備,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經自查經營條件符合團餐配送的相關要求。”經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審核同意后,予以備案并發放臨時團餐配送備案證明。
《通知》明確了臨時團餐配送單位的資質要求、防疫物資配備、人員、原料、加工、配送等基本條件,要求開展團餐配送的單位必須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必須達到B級以上,能夠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用餐質量和安全等。
據了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同時加強對臨時團餐配送單位的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對發現在運營過程中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其團餐配送。
摘要如下
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對臨時團餐配送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
一、備案程序
(一)符合基本條件并已批準復工,單餐配送數量超過200份或單餐向同一訂餐對象配送數量超過50份的餐飲單位,向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申請,填寫申請表,并簽訂承諾書;
(二)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審核同意的,予以備案,發放臨時團餐配送備案證明,臨時團餐配送備案證明有效期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當日。
二、基本條件
(一)資質要求。持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級B級及以上。
(二)防疫物資配備。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配備口罩、測溫儀、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用餐質量和安全。
(三)人員要求。嚴禁按規定需居家觀察或有發熱等呼吸道感染癥狀的從業人員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崗位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規范從業人員晨檢、早晚兩次測體溫并做好記錄;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佩戴口罩進行加工制作和服務,并定期更換;加工操作前、操作中規范洗手消毒,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崗位從業人員佩戴手套操作;加大對從業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確保員工掌握防護知識和預防措施,全面執行個人防護。
(四)原料要求。嚴格落實食材采購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規定,做好進貨臺賬登記;禁止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禁止采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購、使用未按規定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禁止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肉類及其制品;禁止采購、使用過期、腐敗變質食品原料;禁止使用沒有獲得生產許可的一次性餐具。
(五)加工要求。利用現有的食品專間(冷菜間、水果間等)或設置專用操作場所進行配餐打包,并定期對專間、專用操作場所進行空氣消毒;每天對操作場所、設施設備等進行消毒,保持場所通風換氣;嚴禁加工冷食類、生食類、冷加工糕點等高風險食品;當餐加工當餐配送,嚴禁配送隔餐隔夜食品;菜肴每樣留樣125克,留樣時間48小時,做好留樣記錄。
(六)配送要求。配備運輸車輛以及保溫箱等設施,數量滿足供餐和周轉需求,運輸車輛和保溫箱等每天進行清洗、消毒;控制送餐距離范圍,單餐最大配送量由屬地監管部門根據餐飲單位規模、供餐能力等進行核定。
三、強化監管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臨時團餐配送單位的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對發現在運營過程中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其團餐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