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規定,對于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涉及人員聚集的行業,適時明確復工復產時間。符合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準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保證符合規定的人員及時上崗,促進快遞等行業盡快復工復產,保障物流暢通。發揮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作用,為線上線下個體工商戶提供供需對接信息資源服務。
《若干措施》提出,北京各區要積極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調整還款安排,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
《若干措施》還提出,對北京市個體工商戶停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停車占道費、污水處理費(非居民)。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費用;鼓勵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租金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