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聯合組織開展2020年學校開學疫情防控與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疫情防控與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供餐單位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責任制、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購貯存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規范制度、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法定責任等八項要求,推動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據了解,三部門要求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等學校供餐單位建立并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痕跡化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案。學校供餐單位應配備充足的口罩、測溫儀、消毒藥械等疫情防控物資。開業前,應對經營場所、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開業后,應持續加強對經營場所清洗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及就餐人員餐前洗手、戴口罩、測體溫和就餐秩序的管理。
學校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進一步加大學校食堂硬軟件建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勵學校采取新技術發展“互聯網+明廚亮灶”,構建問題自動識別、自動判斷、自動跟蹤和自動反饋的新型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全覆蓋。學校食堂應設立食品快檢室,對食品和食品原料、工用具、人手潔凈度開展快速檢測。嚴格執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做到“三個一次”,即每個開學季至少開展一次學校食堂硬軟件建設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整改、每日至少開展一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監測的晨檢檢查。建立健全學校領導陪餐制度。
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開業前,要全面清理前期儲備的食品和食品原料,杜絕過期和腐敗變質的食品流入餐桌。開業后,要嚴格執行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采購經營索證索票不全、未經檢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含白條雞等);嚴格執行食品原料入出庫臺賬管理和庫存管理制度,按照離地隔墻、分類放置、先進先出的原則,規范食品貯存管理行為,嚴禁食用物質與非食用物質混放,禽蛋應單獨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禁止經營野生動物、圈養及宰殺活禽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嚴格實行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動態監測管理制度,每餐工作前必須進行體溫監測和檢查,進入工作崗位前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杜絕有礙食品安全疾病人員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崗位工作。
必須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做到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飪、備餐、留樣等規范有序。保持食品處理區清潔干燥,嚴禁生食與熟食混放,嚴禁生食與熟食的加工用具混用,落實專間或專區管理要求。熟食加工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到70度以上。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嚴格規范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鼓勵采取高溫蒸煮的物理方法進行充分消毒。采取化學方法消毒的,必須用流水將消毒后的餐飲具沖洗干凈,避免洗滌劑陰離子殘留超標,并使用消毒柜等進一步消殺。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學校應于開學后5日內完成對本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校內食品小賣部和超市的自查自糾工作。各地市場監管、教育、公安等部門將組成聯合監督檢查組,加大校外供餐單位、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的力度與頻次,對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以及校內食品小賣部和超市的監督檢查實現全覆蓋,取消中小學、幼兒園內無證(照)經營的食品小賣部和超市。對每個學校周邊的食品攤販、食品店和餐飲單位進行隨機抽查,取締學校周邊無證(照)經營的食品攤販、食品店和餐飲單位,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