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然)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制定并印發(fā)了《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指南》對適用范圍、配方原則、化妝品的安全性、申報兒童的化妝品要求和審評原則進行了明確。
其中要求,在兒童化妝品的配方中,應盡量少用香精,不宜含有美白、祛斑、除臭、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選用的原料不鼓勵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新技術新材料。
近年來嬰幼兒日化用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世界多國銷售的強生嬰兒洗頭水、NUK嬰兒爽身粉紛紛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質。
據(jù)了解,目前嬰幼兒化妝品主要還是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多數(shù)廠家是在生產(chǎn)成人日化產(chǎn)品的同時兼帶生產(chǎn)嬰幼兒產(chǎn)品。
《指南》要求,兒童化妝品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所有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均應按照要求申報;未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其產(chǎn)品包裝不得以圖案或其他形式顯示或暗示為兒童用化妝品。
《指南》中所稱的兒童化妝品是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將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