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兒辦理出國留學,委托留學機構辦理機票,電子客票到手了,登記時卻被告知機票是無效的“假機票”,市民曹先生在女兒出國留學途中遭遇無奈。為了不耽誤入學,曹先生只好多花了2.28萬元購買高價機票將女兒送出國,但回過頭來索賠時卻又遭遇不少難題。11月12日,青島市消保委首次向社會就這起“航空機票代理買賣糾紛案”舉行了一次公開透明大調解。
■驚聞登機前得知機票無效
市民曹仁秋早在今年年初就開始為女兒曹璟操辦自費出國留學的事情,曹先生找到了北京和中聯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和中”),并最終確定曹璟去加拿大留學。隨后,曹先生作為曹璟的代理人,與北京和中簽訂了《留學代理服務協議》,由北京和中負責曹璟飛往加拿大的機票、行程安排、住宿等,曹先生交納了代理費,而協議中的關聯單位為青島和中同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簡稱“青島和中”)。7月13日,曹先生接到青島和中工作人員于喚的短信,稱加拿大那邊的學校要求9月8日參加開學考試,現在就要購買北京飛往加拿大多倫多的機票,并要求曹先生將7850元匯入一個賬戶。
“我接到這條短信后,立即就把購買機票的錢匯入這個賬戶里了,于喚也把電子客票行程單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了我,可沒想到機票竟然也有假的!”曹先生告訴記者,9月1日,曹璟拿著電子客票辦理登機手續時,竟被機場方面告知“所購的機票無效,無法登機”。曹先生聯系青島和中反映后確認機票確實無效,但對方并未對此作出任何解釋。無奈,曹璟只得購買了一張760元、保險費40元的返程機票返回青島。為了保證曹璟能按時參加開學考試,曹先生在9月7日前購得了一張2.28萬元的商務艙機票,從青島經韓國將曹璟送到了多倫多。
■氣憤到底是誰出的錯?
機票為什么會無效?既然無效為什么沒提前通知我?北京和中、青島和中是不是要賠償我多花的錢?于是曹先生找到了于喚,提出是公司在辦理行程時存在過錯才導致他多支付了2.36萬元,其中包括9月1日曹璟返回青島的機票和保險費共800元。但是于喚稱,這張機票是通過青島吉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訂購的,“我們也沒有接到通知,責任應該由吉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來承擔。”曹先生又輾轉找到了青島吉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但青島吉翔稱,機票是由北京寶盛航空服務公司訂購的,是寶盛在訂票時存在問題導致機票無效,此前吉翔也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如此一來,青島和中、青島吉翔、北京寶盛,曹先生究竟該向誰討說法索賠呢?曹先生陷入了尷尬,只好向青島市消保委申請援助。
■索賠遭問責各方“踢皮球”
11月12日,青島市消保委召集了投訴方曹仁秋,被投訴方青島和中、青島吉翔,以及青島市消保委維權律師團代表、法律界專家、消費監督員、消費者代表及消保委調解人員對這起“航空機票代理買賣糾紛案”進行了公開透明調解。
青島吉翔代表劉經理稱,通過向北京寶盛航空代理服務公司的調查,曹先生的機票之所以無效,是因為從中出現了“詐騙”。“因為機票是加航的票,青島這邊無法訂購,而北京寶盛是加航的代理機構,所以才找寶盛。”劉經理表示,“加航稱,有人用信用卡刷卡購買了10多張該航班機票,但是加航沒有收到錢,所以報了警,同時取消了已經訂出的10幾張機票,曹先生的就在其中。而我們的確也沒有接到寶盛的通知,所以曹先生登機時才得知機票無效。”
“假機票”的原因終于水落石出,而曹先生提出的2.36萬元賠償款又該由誰承擔呢?曹先生認為,他與北京和中簽有《協議》,作為青島當地的關聯單位,青島和中應當履行《協議》,支付違約賠償。但青島和中代表于喚始終堅持,“雖然有協議,但那是留學協議,與機票是兩碼事,應該由訂票方來承擔責任。”而青島吉翔也提出,這個賠償最終應該由北京寶盛來承擔。對于責任主體的爭執,再度陷入困境。
■未知2.36萬索賠路依然艱難
青島市消保委維權律師代表團認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青島和中、青島吉翔有限公司都需要承擔責任;而青島和中委托青島吉翔訂購機票,也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青島和中可以在先行賠付之后,繼續向青島吉翔問責索賠;同理,青島吉翔同樣可以再向北京寶盛索賠。
在多方調解之下,青島吉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表示,問題由購票環節引起,公司不會推卸責任,并主動提出,將機票花費的7850元全款退還給曹先生,并邀請曹先生配合青島和中一起向北京寶盛航空服務公司問責索賠。“比起被迫多花的2.36萬元,7850元的機票錢已經算不了什么了,索賠之路仍然很艱難,走到什么程度還是未知。”曹先生最后稱。
記者 王媛
■相 關連接
電子客票預訂可在網站驗證
據向青島市消保委了解,早在2006年10月份,國際航協就在我國開始全面廢止紙質機票,取而代之電子客票。發展到今天,全國的電子客票普及率已經達到了100% ,隨之衍生的機票代理業務也日益紅火。就機票的訂購來講,常見的消費糾紛主要有兩大類型,一類是訂購的機票無效,就像曹先生的這種遭遇,一類是電子客票本身就是一張偽造的“黑票”。
市消保委掌握的資料顯示,電子客票“詐騙”行為既有消費者自身上當,也有機票代理機構被騙,但最后受直接損失的還是消費者。法律專家提醒市民,首先一定要到正規的機票代理機構買票,訂票成功后,最好登陸電子客票服務網站或撥打服務電話,核實清楚自己的航班、座位、機票價格、折扣等信息。當市民預訂了電子客票,支付完成以后,可以將獲取的電子客票信息輸入網站的電子機票驗證欄進行驗證。驗證需要電子票號和旅客姓名就行了,通過驗證,就可以得知此電子客票的真偽和是否出票。
如果委托訂票出現糾紛,簽署訂票協議、承諾等合同形式的經營方是第一責任人,相關聯單位負有連帶責任,乘客在訂票時要明確相關責任,以免出現糾紛,難以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