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到底是不是因為有霧
消費者拒絕登機執(zhí)意要討說法
商報訊(記者 葉根琴 實習生 吳佳麗 文/攝) 在消費者龔先生看來,4月21日這場霧,并不算大,應該不會影響到飛機的正常飛行。那天早上8:10,龔先生原計劃搭乘東方航空MU5211航班從杭州去廣州,可是航班延誤了,他在蕭山機場等到12:00,才聽到廣播通知說12:15可以登機。
“我認為這屬于非天氣原因延誤航班超過四小時的情況,堅持要求索賠。”龔先生說,但東航工作人員堅持說是天氣原因造成的,不予賠償,于是龔先生拒絕登機。
延誤的原因到底是不是天氣?
在8:10-12:15的四個多小時里,龔先生發(fā)現(xiàn)至少有兩個由杭州飛往廣州的航班都正常起飛了,一個是CZ3820,一個是MU2357。他堅信,當時杭州有點小霧,可并不影響航班正常的起飛及降落。龔先生特別提到,在候機的時候,機場廣播也有播報說是航空公司的原因?qū)е翸U5211延誤,可惜他沒有錄音。
龔先生稱,一開始全航班有130多人堅持索要賠償,最后只有他一個人堅持下來了,在索賠無果的情況下,他選擇了不上飛機,并將行李取出,然后排隊改簽到19:00的MU5217。這個航班也延誤了,直到21:45才起飛。為此,龔先生在機場待了13.5個小時,他提出的索賠要求為誤工費917.05元,另外再賠償200元。
對于龔先生的投訴,東方航空杭州營業(yè)部的辦公室主任稱,飛機延誤的確因大霧影響導致,后來消費者堅持不上飛機,純屬個人原因,這不符合賠償要求。東方航空蕭山機場的陶站長給出了更詳細的說法——當天早上3:00航班返回杭州機場時遇到了大霧,所以飛機只能降落到上海機場。“該航班在上海機場等顧客休息完后才起飛回到杭州,這次造成航班延遲的根本原因是天氣并不是飛機故障。”陶站長表示,航空公司不會對此作出賠償。
龔先生指出,他有證據(jù)證明航班延誤不是天氣原因,因為機場的公告牌上就寫著是航空公司的原因,他還拍了照片。對于機場告示牌上寫的航空公司原因一事,陶站長的解釋是,這是一個籠統(tǒng)的說法,這塊告示重在說明飛機要延誤,并不是為了解釋飛機延遲的原因。“我們當時派了專門的工作人員跟顧客解釋過是因為天氣原因才延遲的,如果顧客懷疑也可以去氣象局咨詢一下此事。”
看看其他航空公司如何處理航班延誤的問題
為此,記者采訪了各家航空公司,大部分航空公司表示如果是公司的原因會作出適當?shù)馁r償,如果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航空公司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深圳航空公司客服熱線工作人員龐小姐表示,飛機延誤是否能獲賠主要看造成延誤的原因。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使得飛機延誤時間超過4小時,那么由航空公司承擔責任,作出賠償。賠償標準為:延遲4—8小時之內(nèi)的,賠償金額不超過顧客所購機票價格的30%,延遲時間超過8小時的,賠償金額不超過所購機票價格的100%。如果是航空管制、天氣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延誤,航空公司是不作賠償?shù)摹?/p>
東方航空公司客服熱線50116號工作人員說,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飛機延誤,賠償金額一般是200元/人。
南方航空公司客服熱線周小姐則表示,暫時沒有收到公司關于飛機延誤的處理文件,無法作出回答。
廈門航空公司杭州營業(yè)廳李經(jīng)理表示,如果是航空公司內(nèi)部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一旦延誤時間超過了四小時,公司會給予一定的補償,一般為200元/人,如果是由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航班延遲,公司可能會無償給顧客安排點心、酒店等。同時,李經(jīng)理強調(diào),無論是哪種原因造成的航班延遲,顧客都可以要求改簽到其他航空公司,其中產(chǎn)生的多出的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比如原先買的是3折的票,后來改簽的是5折的,多出的差價由航空公司承擔)。
民航總局工作人員史先生說,民航總局并沒有針對飛機延誤出臺實際的政策,只是有一個指導意見。“如果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飛機延誤,航空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如果是航空公司內(nèi)部的原因則由航空公司作出補償,但具體補償方式并沒有硬性規(guī)定,由各家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或者由航空公司和顧客之間協(xié)調(diào)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