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網絡輿論漸漸起到了引導社會道德的作用,中國培訓業的殘破管理體制及道德問題一一浮上了臺面。西安機電信息學院發生"農民工事件""欺騙事件"。
據了解,西安機電信息學院打著高等學歷的幌子,利用招生非法斂財。
該校聲稱能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進行招生,還采取了各種招生手段在各省市設點招生,招聘招生代理,在招生過程中,散發的各種宣傳資料沒有經過審批機關的批準就大張旗鼓的靠虛假宣傳、代理招生等違規手段進行招生。
針對此事,西安機電信息學院的3種非法行為如下:
1.將招生工作委托給招生代理?--此舉屬違法行為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工作的意見》規定: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不得將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給經營性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包括在校老師和學生)。
2. 宣傳材料弄虛作假招生人員亂承諾--此舉屬違法行為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工作的意見》講:民辦高等教育機構面向社會發布招生廣告(簡章)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對學校名稱、辦學類別、辦學地點、考試類型、證書名稱及收費標準等事宜不得含糊其詞、弄虛作假,不得作不負責的許諾。
西安機電信息學院相關資料顯示:西安機電信息學院創建于1984年,是陜西省勞動社會保障廳與德國巴登符騰堡州職業教育協會重點支持建設的新型高等職業技術院,是中德兩國在職業技術教育領域中合作的示范院校,屬造假宣傳。學校創建人王振峰校長,1989年畢業于第二炮兵工程學院。學校創建初期場地是租用一家毛紡廠,而學校正式掛牌成立是在2004年4月,為勞動部門批文的技工學校,也就是俗稱的技校。
3.借用名牌大學名義自主招生--此舉屬違法行為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工作的意見》的規定:民辦院校不得借用普通(成人)高等學校的名義招生;普通(成人)高等學校不得以聯合辦學或出借名義將學歷教育學生轉由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代為進行教學和管理。也就是說,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不得以聯合辦學等名義掛靠招生。
而西安機電信息技術學院以合作辦學的名義,借用名牌大學名義誤導學生報考。
西安機電信息技術學院在簡章中稱:為了培養優秀的復合型高級技術人才,學院與西北工業大學等名牌大學合作舉辦本科/技師、大專/高級工雙學歷教育,學生同時接受名牌大學一流高等教育和我院獨具特色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畢業同時獲得名牌大學的畢業文憑和國家預備技師或高級工證書。本科/技師畢業生可以報考研究生,大專/高級工畢業生可以"專升本"升讀西北工業大學獲得本科文憑。很明顯,西安機電信息技術學院在以西北工業大學的名義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