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今年3月10日,他在天橋一超市的三星手機專柜購買了一部三星GT-E1088C型手機。7月底,他打電話時發現,對方能聽見自己說話,自己卻聽不到對方的聲音。
舜網訊 “手機半年內修了兩次,按規定應退貨,但三星手機的售后卻不予兌現。”今天上午,市民徐先生向新聞110反映此事。
徐先生告訴記者,今年3月10日,他在天橋一超市的三星手機專柜購買了一部三星GT-E1088C型手機。7月底,他打電話時發現,對方能聽見自己說話,自己卻聽不到對方的聲音。7月26日,他來到三星售后維修點檢測修理手機。“工作人員給換了個聽筒后還是聽不見,再次檢測后說主板有問題,當時工作人員稱配件不全,于是29日我又去給手機換了主板,更換后可以聽到聲音,但隨后發現關機后再開機時日期和時間顯示有些模糊,我懷疑是更換主板后出的問題。”
記者看到,他的購機發票背面印著國家三包規定,如果是非人為原因出現兩次質量問題,就可持相關憑證辦理退貨。當徐先生去購買手機的專柜退貨時,銷售人員稱,根據規定,必須有維修兩次的檢修單才可以。“可當時維修點并沒給我填寫維修記錄怎么辦?”徐先生說。
隨后,記者聯系到該維修點的工作人員。她告訴記者,徐先生第一次來維修時,聽筒的問題是由主板問題造成的,29日為手機更換了主板,相當于只進行了一次維修。他的手機如有問題,可再拿來維修,如果還是修不好,可申請更換同型號手機或退貨。
下午4點左右,徐先生告訴記者,維修點已開具了檢修單,可去專賣店退換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