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生產日期是2011年1月份的,但獎品兌獎期卻截止到2009年。這明顯就是過期產品啊。 ”談到近日的遭遇,家住銀州區的李小姐特別氣憤。
本月12日,市民李小姐在興隆一樓超市購買了32罐“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飲料,沒想到生產日期與兌獎日期不符。
中獎截止日期跟生產日期互相矛盾
李小姐說,5月12日當天,她在興隆一樓超市看到小洋人妙戀這種飲料正在打促銷,一罐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只賣一元錢。當時她看生產日期寫著2011年1月21號的,由于還有好久才過保質期,所以就買了32瓶這種飲料。“第二天,我家孩子在喝飲料的時候突然喊道‘媽媽,我中獎了’。我拿起易拉罐的封蓋一看,上面寫著‘再來壹瓶’的字樣。”李小姐說,當她仔細看了一下罐體上兌獎日期后,發現兌獎日期竟然是截止到2009年10月19日。飲料上標明的保質期是12個月。“兌獎截止日期到2009年10月份,生產日期卻是2011年,這明顯就是自相矛盾呀?。 ”李小姐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同時,李小姐向記者出示了她在興隆超市購買的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和商場提供的小票收據。
記者看到,在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外包裝上寫著: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9日為止,凡購買《紅黃白綠藍》310mL促銷裝產品,拉開環蓋發現蓋上印有“再來壹盒”字樣,可憑完整中獎拉環到妙戀飲料零售店馬上贏取250mL營養復合蛋白飲料一盒。
在這瓶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瓶底寫著生產日期:2011年1月21日,而保質期為12個月。“我家孩子喝完這個之后已經有不良反應了,幸虧發現的早,要不然小孩都喝光了還真不知道會出什么事呢? ”李小姐說,廠家這么欺騙消費者,她就是想討回一個說法。
此產品已下架封存
隨后,李小姐將這件事兒投訴到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分局。經過一上午調查,副局長劉峰給記者做了詳細解答。
劉峰告訴記者,目前小洋人紅豆奶昔這批產品已經在興隆超市下架,并且封存,已經不允許進行銷售。
劉峰說,李小姐投訴之后,他們食品分局工作人員馬上來到興隆超市進行調查,根據李小姐提供的小票收據和小洋人妙戀紅豆奶昔的飲料,他們可以確認李小姐投訴屬實,“該產品生產日期與兌獎日期不符。 ”“對于這種飲料發生生產日期和兌獎日期不符的情況,一種原因可能是生產日期涉嫌重新噴碼,這就涉嫌屬于過期食品;另一種是如果生產日期是對的,而兌獎日期是過期的,這種行為就涉嫌虛假宣傳。 ”劉峰說。
同時,劉峰告訴記者,該產品下架后,他們第一時間聯系到廠家,將對廠家銷售資質進行檢查,需要廠家提供生產許可、營業執照和檢疫檢驗報告等手續,對此事目前食品分局正在調查處理中。
對此事件的進展情況,本報記者將繼續關注。(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