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消費者田先生:5月21日我在小區蘭蘭小賣部購買兩盒阿克蘇新農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新農酸奶,生產日期為2011年05月05日。在我付錢后拿著酸奶走出小賣部,邊走邊看說明和日期,這時才發現酸奶已過保質期,因為外包裝上標明該產品在常溫下保存1-14天,可是5號到21號明顯已經超出保質期。我回頭找小賣部的老板要求讓他們調換一下,他不但不換,還把賣我酸奶的人叫出店,說不是他店里的人,他不想承認,還說塔城到處都是,怎么可能是他的,還把我沒有喝完的過期酸奶搶走。如此的銷售商真實讓人氣憤,還有阿克蘇新農乳業公司讓過期的產品出現在市面,真懷疑如何做管理的,希望通過海峽食品安全網投訴中心幫忙討個說法。
(編輯:ok.童)
來源:正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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