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國廣告協會對第二季度的全國違法廣告進行公開點評,苦丁降壓膠囊、知蜂堂保健食品、立膽清藥品廣告違法情況嚴重被廣告協會點名。
據介紹,明明是處方藥的“苦丁降壓膠囊”、“立膽清”,卻違規在大眾傳播媒介刊登廣告。兩種藥品都宣稱服用后“全面康復,永不復發、徹底治愈”等,含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廣告還利用李先生、王先生、劉大媽等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有關規定。“知蜂堂”保健食品廣告夸大宣傳功效,虛假宣傳治療糖尿病,還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等。
“違法醫療、藥品尤其是處方藥、保健食品廣告仍然屢禁不止,情況比較嚴重。”中國廣告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分廣告未經審批,或者篡改審批內容,使用消費者或者專家的名義作證明,含有貶低他人的內容等。其實,獲批準的藥品及廣告均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到;只有非處方藥可在大眾傳媒上發布廣告,且必須有非處方藥專用標識OTC;保健食品廣告必須標明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等,消費者在購買前可以核實相關產品的真實信息。
據悉,工商執法人員對一季度曝光的違法廣告已全部進行查辦。對上述違法廣告,工商部門也將分別采取責令整改、停止廣告發布、沒收廣告費、罰款等措施,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