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食醋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陜西等15個省、直轄市133家企業生產的150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9.5%。
抽查依據
此次抽查依據GB2717-2003《食醋衛生標準》、GB18187-2000《釀造食醋》、SB10337-2000《配制食醋》等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對食醋產品的感官、總酸、游離礦酸、不揮發酸、可溶性無鹽固形物、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志賀氏菌)、苯甲酸、山梨酸、標簽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質量問題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
1.個別產品苯甲酸超標。苯甲酸在一定條件下能夠對微生物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有效延長產品的保質期,但食用過量會影響身體健康。強制性國家標準GB2760-200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食醋中苯甲酸含量不得超過1.0g/kg,抽查中有個別產品苯甲酸超標。
2.部分產品總酸和不揮發酸含量不合格。總酸含量是食醋產品的一種特征性指標,其含量越高說明食醋酸味越濃。不揮發酸是傳統固態發酵食醋固有的成分,其含量影響固態發酵食醋的風味,其含量高,則滋味柔和,回味綿長。抽查中有部分產品總酸、不揮發酸含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3.部分產品可溶性無鹽固形物含量低。可溶性無鹽固形物是指食醋中內容物含量,直接反映釀造食醋的品質。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187-2000《釀造食醋》規定,液態發酵食醋(非酒精為原料)可溶性無鹽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0.50g/100ml。抽查中有個別液態發酵食醋產品(非酒精為原料)中未檢出可溶性無鹽固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