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塊火腿只要10元;4瓶百威啤酒只要5元;原本23元一盒的日本進口巧克力現只收3元……走進朝陽區大柳樹官鑫綜合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官鑫市場),處處可見這樣的“低價”食品,可是仔細一看就能發現,這些食品大多過了保質期。
昨天上午8時30分許,官鑫市場內有關低價食品的吆喝聲此起彼伏,這些食品攤前很快就聚滿了一堆人,后來的人擠都擠不進去。一中年男子從兜里掏出了5元紙幣,遞給了一名酒水攤主,并從對方手中接過了4瓶百威啤酒,笑著放進了自行車車筐里。他滿不在乎地說,這些啤酒剛過期,眼下是冬天,應該問題不大,真空包裝的食品就算過期兩三個月同樣可以吃。
一家顧客扎堆的巧克力攤前,一名中年女顧客和男攤販正討價還價。此時,男攤販手拿著厚厚一沓鈔票,正忙著給旁邊的年輕女孩們找零。“你哪次拿貨,我沒給你便宜?”男攤販邊說,邊從女顧客手中接過了兩三張百元大鈔,并遞給她一根繩子說:“年前所有的貨都在這里了,你要拿就趕緊拿吧。”于是,女顧客將滿滿一箱的黑巧克力綁到了自行車后座上。她告訴記者,這些都是她買給女兒和同事們吃的。記者看到,她買的這批巧克力外包裝盒上清楚地寫著保質期12個月,而生產日期卻寫著“2008年10月25日”。“剛過期不久沒問題,以前我吃了都沒事兒。”她滿不在乎地說。
“這是擺在明面上賣的,買賣雙方都知道過期了,在商場超市里一盒賣23塊,這里只賣3塊錢!” 過去一年,市民董先生幾乎每周都來市場轉悠。據他介紹,眼前這對夫妻常年專營日本明治牌巧克力,盡管他和他們混了個“熟臉兒”,也曾試圖打探過進貨渠道,但是攤主夫婦很警覺,什么都不告訴他。
為此,董先生來到明治巧克力駐北京分部,投訴廠家未能控制好回收渠道,導致過期巧克力在城鄉結合部傾銷。但是記者在董先生拍下的視頻中看到,該公司負責人并沒有給董先生明確說法。這讓董先生很失望:過期食品是怎么流入市場的?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安全誰來監管呢?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咨詢熱線的值班人員在接到記者舉報后表示,他將會把此事轉給業務部門進行處理。
相關法規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