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南頻道2月22日電(沈翀、程慧朋)武漢市農業局日前查出海南豇豆含禁用農藥,并于今年2月6日向海南省農業廳發出協查函。該局通報,自函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海南省生產的豇豆進入武漢市場銷售。
據武漢市農業局介紹,從今年1月至2月初,武漢市農檢中心對市場銷售的豇豆進行多次監測,均發現含有禁用農藥水胺硫磷,經追溯超標樣本均來自凌水縣英洲鎮和三亞市崖城鎮。
1月28日,武漢市農檢中心對武商量販水果湖店、水果湖農貿市場、白沙洲農副產品大市場、唐蔡路集貿市場、中百倉儲唐家墩購物廣場、皇經堂蔬菜批發市場進行抽樣檢查,共抽取蔬菜樣品50個。經農藥殘留定量檢測:武商量販水果湖店銷售的豇豆中檢出水胺硫磷、白沙洲農副產品大市場銷售的豇豆中檢出水胺硫磷。
2月4日市農檢中心再次對武商量販水果湖店和白沙洲農副產品大市場銷售的豇豆進行隨機抽樣,其中抽取樣品3個,經檢測,兩處銷售的豇豆中均含有禁用農藥水胺硫磷。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武漢市農業局向海南省農業廳發出協查函, 并向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發出緊急通知,禁止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銷售產自海南省的豇豆,禁止期限為三個月。
武漢市農業局介紹,截至目前,全市銷毀有毒豇豆3596.9公斤,成功阻止了近2.5萬公斤海南豇豆進入武漢市場銷售。經多次檢查,目前這個市各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和集貿市場沒有發現海南豇豆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