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茶葉中添加了西洋參,一消費者狀告北京天福茶莊,并索要貨款10倍的賠償共計84萬余元。今天上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著名職業打假人王海出庭擔任原告的代理人。
原告李先生來自山西,今天并未出庭,而由其代理人王海出面打官司。原告訴稱,于2009年8月7日和8月9日在被告北京京城天福茶莊有限公司(王府井店)購買了共96罐的“天福813茶王”,因飲用該茶時出現過于興奮的情形,便將茶葉送檢。經檢驗,這種茶葉中含有總皂甙0.58克/100克,總皂甙是人參的有效成分,不是茶葉中可能存在的物質。同時,該茶葉外包裝和說明書也均未標示含有人參皂甙或含有西洋參、人參成分。
王海當庭出示了用手機現場攝錄的證據,證明天福茶莊售貨員在介紹時說該茶葉“加了西洋參”。
經調查取證發現,該茶的生產商(即被告母公司)網站對該茶的介紹明確表示該茶含有美國進口西洋參成分。而衛生部門告知,西洋參、參葉和總皂甙不是許可的食品添加劑。原告認為被告銷售該茶的行為違背了《食品安全法》及其有關規定。
對此被告稱,天福813茶王已于去年6月改變了成分,不含西洋參,而是純烏龍茶,其檢驗報告顯示并未添加違法物質。“總皂甙廣泛存在很多植物中,并不指人參皂甙。”被告辯稱。
截至發稿時,此案仍在審理中。(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