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打折真漲價 發改委通報多家知名企業價格欺詐行為
2011-04-29 16:52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打印本頁 關閉
中廣網北京4月29日消息(記者季蘇平 河南臺記者汪威)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國家發改委公布了一批商貿企業價格欺詐行為,其中,國美、百盛、君太等一批知名的零售百貨業者榜上有名。與此同時,就在近日,鄭州多家大型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希望取消在單件商品上黏貼價格標簽的規定。一時間,小小的價格標簽牽動了消費者的神經。

根據發改委的信息,北京市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在降價促銷裳緹女襯衫活動中,標示原價每件1199元、8.5折銷售,經查降價前原價應為1019元。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百麗品牌女鞋,標示原價每雙768元、現價每雙537元,經查原價應為每雙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標示原價每雙1660元、現價每雙996元,經查原價應為每雙1245元。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貨企劃部負責人表示公司已經責令有關品牌作出解釋。
記者:參加活動這些價錢都是由品牌標,不是廠商來標的?
負責人:對,不是我們標的,他這個品牌出的這個問題,我們也在跟他們溝通。
而北京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則在消息發布當天近發表聲明,對“裳緹”專柜立即進行了清退處理,同時在賣場內組織進一步的價格自查工作,以確保廠家銷售定價合乎規范。在伍姓的負責人看來這是非常嚴厲的處理方式:
伍姓負責人:這次清退廠家也是最高的一個處罰方式,但是不管怎樣,因為發改委檢查發生這個問題,我們得把這個廠商進行清退,這是我們針對這個事情面對這個問題吧。

與百盛、君太不同,武漢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寶豐路店開展促銷活動,宣稱預存50元抵200元,預存300元抵800元,未標明預存金額使用附加條件。經查實,除驚爆價特價商品外,預存50元抵200元需購買冰箱、洗衣機、空調、彩電、煙灶滿2000元(單件)方可使用,預存300元抵800元需購買冰箱、洗衣機、空調、彩電、煙灶滿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條件的情況下,部分消費者參加了預存金額活動。國美也對此做出了解釋。
國美負責人:寶豐路店是武漢市物價局在4月12號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的,4月23這個店進行重裝升級開業,這個活動是從4月1號開始的,應該不算得上,我們每一個活動都是要求在門店要公示,包括要標明,可能他們做DM單的時候,可能沒有把這個條件打進去。
至于是否會對消費者作出相應的賠償,國美方面表示,現在還沒有消費者就這此事要求賠償,因此他們還沒有采取行動:
國美負責人:寶豐路店現在都會給消費者的一個明確的解釋,然后根據消費者的情況,進行具體的處理措施,但是現在沒有接到消費者我對這個預測不滿意。
眼看著,就要到五一小長假就要到了,在這個春夏之交的時刻,正是大家購物的高潮,價格方面的負面新聞無疑給上述單位造成了不小壓力。百盛公司表示正在做相關的檢查:
百盛負責人:發生問題了,我們也不再多在解釋這一塊,總之還是有一些疏漏,所以我們現在內部來說,組織我們自己店內的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今年春節期間,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家樂福、沃爾瑪大型超市被曝利用價格標簽欺詐消費者,引起社會強烈關注。隨后,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湖北、湖南、重慶、廣西、云南等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分別對涉案的19家超市門店各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的罰款,罰款總額950萬元。這次百貨行業再出端倪,讓消費者心寒,就在此時河南眾多大型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希望取消在單件商品上黏貼價格標簽的規定,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聯系上次家樂福、沃爾瑪利用價格標簽欺詐消費者,這次發改委的行動讓消費者立刻緊張起來。百盛方面承認自己存在失察的疏漏,但百貨公司的運作方式和家樂福、沃爾瑪是完全不同的,百貨公司只是為品牌提供銷售場所,定價方面是由品牌自己來制定的。
百盛負責人:其實百貨和家樂福是不一樣的,因為家樂福它是私營形式,所有東西它是自己內部采購,它來定價,它來銷售,百貨公司就不一樣,因為我們有很多品牌,品牌自己會有很多的產品,然后他自己會定價。
就在零售百貨業因價格欺詐而焦頭爛額時,近日,鄭州多家大型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希望取消在單件商品上黏貼價格標簽的規定。我國曾在2000年出臺《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超市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所有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而在單件商品上粘貼標簽的現象多是存在于部分街邊的小超市,不少大型連鎖超市目前基本都是通過條形碼對商品信息及價格進行管理的。鄭州市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負責人張經理說每個商品上都粘貼價格標簽成本很高。
張經理:當時的超市零售的商品品種是比較少的,商品信息化程度也比較低,現在商品零售超市的數量我們都達到4萬多,經營的商品數量是越來越多,經營規模也越來越大,在單個商品上去粘貼價格小標簽不是太現實。每個商品上都要去貼這個標簽,勢必要增加人工成本,在人力成本方面是耗費很大的。另外資源成本這一塊,一個小標簽每張折合起來都是5分錢左右,最終轉嫁可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超市一方表示出于成本與管理問題,難以執行在單件商品上都粘貼價格標簽的規定,于是上演了多家大型超市聯名呼吁修改我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一幕。對此,消費者白女士表示認同。
白女士:每個商品外包裝上都貼標簽沒有必要,大標簽上貼上就行了,如果每個商品上貼的話,可能是增加成本,到時候成本可能轉移到我們消費者身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我覺得沒有必要。
但同時也有消費者對此持反對意見。
某消費者:因為經常在超市里面他會有貨品沒放在相應的位置,它上面貼的是那個貨品那個價格,但是拿到的東西不是那個東西,如果等到收銀的時候你才發現不是那個價格就特別容易帶來糾紛。
對于市民們認為單件商品補貼價格標簽會有損自己知情權的說法,張經理表示超市會充分考慮到顧客的知情權。
張經理:作為超市我們可以做到一貨一簽,咱們賣場內可以增加顧客查詢機,拿著商品上面一掃,掃出來商品的一些信息包括它的品名。第三個就是小票,我相信通過這三項措施能充分考慮到顧客的知情權。
對于單件商品是否貼標簽的問題,鄭州市物價局曾經在接到投訴后對丹尼斯、大商、世紀聯華、家樂福等鄭州四五個大超市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今,河南多家超市就此事上書國家發改委,鄭州市物價局的回應是還在等待發改委的批示。
物價局負責人:國家發改委現在暫時還沒有修改明碼標價那個規定,只要現在還是這樣,舉報的話我們還是按照這個規定對他們進行罰款。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話就是5000塊錢以下罰款。我們現在還按照這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