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基因”涉嫌非法傳銷
“現在回想起來實際上就是傳銷。”劉立柱說,“只是換了另外一種形式,披上了所謂‘高科技’、‘加盟’的外衣。他們打著‘復旦大學’的名義,通過夸大誤導宣傳、‘原始股’翻倍誘惑、人傳人的方式,使全國近5萬人上當受騙,牟取非法利益至少5億元以上。”
國人對于“傳銷”二字并不會陌生,因為它在中國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而“傳銷”最大的特點,莫過于它編織成的那一張張“快速致富”的大網,吸引著眾多懷揣著“發財夢”的人義無反顧地往大網里鉆。然而當夢醒時,人們才發現,那不過是黃粱一夢。
近日,本刊接到多位消費者投訴,稱其加盟的“聯合基因”涉嫌非法傳銷。
高額回報誘人上套
據投訴人代表劉立柱回憶,2007~2008年,由于一時貪心,加之被“復旦大學”、“高科技”、“基因檢測”、“預知未來疾病”、“原始股”等夸大虛假宣傳誤導,加盟了聯合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聯合基因”)的銷售網絡。
“現在回想起來實際上就是傳銷。”劉立柱說,“只是換了另外一種形式,披上了所謂‘高科技’、‘加盟’的外衣。他們打著‘復旦大學’的名義,通過夸大誤導宣傳、‘原始股’翻倍誘惑、人傳人的方式,使全國近5萬人上當受騙,牟取非法利益至少5億元以上。”
2008年8月初,劉立柱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青島的上線胡金彪。在胡金彪的引薦下,劉立柱結識了胡金彪的上線魏金葉。魏金葉向劉立柱介紹時稱:“聯合基因檢測的準確率達到了99.99%,用于未來疾病的預測可以說是100%的準確。如果用于現在所患疾病的診斷,誤差僅有十萬分之一,比現在臨床化驗診斷準確率高出了上萬倍。基因檢測不但可以預知未來疾病,還可以作為終身的事業來做。基因檢測是朝陽產業,是國家扶持的支柱產業,一定要抓住歷史機遇,并為之奮斗,肯定能夠獲得巨大的財富,下一個比爾·蓋茨就是你!”
在魏金葉的大力鼓吹下,劉立柱信以為真,認為自己遇到了一個“天大的好事”。之后,劉立柱又先后前往青島、北京等地參加講座,接受了進一步的“洗腦”。
“與此同時,聯合基因公司還以公司股票上市為誘餌,大力鼓吹公司股票上市能翻幾百倍,誘騙大家加盟等。”劉立柱說,“由于聯合基因打著復旦大學的旗號,并宣稱公司主要成員毛裕民、秦義龍、謝毅等都是復旦大學的教授,又有高額利潤、零風險做誘餌,像我們這些普通的老百姓是很容易上當的,就這樣一步步走進了他們精心設計的陷阱。”
2008年10月初,劉立柱按照約定,向魏金葉等人上海的個人賬戶匯款21.2萬元,成為了“聯合基因”的二級經銷商。
同年12月30日,在魏金葉等人的要求下,劉立柱又以其兒子劉毅的名義向上海的個人賬戶匯款21.2萬元。“但直到現在,‘聯合基因’承諾的原始股票,我一個股都沒有得到。”劉立柱氣憤地說。
據劉立柱介紹,他在河北任丘發展了3個人,即劉毅、劉寅來、代玉芹,代玉芹發展了苗軍、彭美蓉,加盟費共計108.65萬元。“像我們這樣上當的人遍布全國各個省市,涉及面廣、涉案資金巨大,粗略估計在5億元以上。”劉立柱說。
2011年10月初,河北任丘的幾位加盟商會同上海的幾位加盟商,共同來到位于上海市國泰路11號復旦大學科技園大廈9層聯合基因總部理論。劉立柱回憶,“總部的人開始不接待我們,讓我們去找位于上海市邯鄲路100號54號樓甲-2負責基因檢測的實驗室,由他們處理加盟商的事宜。”
但當他們到實驗室一看,已經是人去樓空,當時熱鬧繁華的景象已不復存在。于是他們再次折返回聯合基因總部,此時一位自稱是黨委書記的人表示領導都不在,讓他們去找香港華夏聯合基因健康檢測技術產業有限公司。“我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打著高科技和原始股票的幌子傳銷行騙,竟然還理直氣壯。”劉立柱說。
“加盟”形式實則傳銷
據投訴人表述,聯合基因通過其控制的華夏聯合基因健康檢測技術產業有限公司(香港),采取所謂“加盟”形式在全國各地發展銷售網絡,實質上屬于傳銷行為。
根據國務院2005年11月1日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將傳銷定義為三種情形,其中后兩種情形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首先,聯合基因為了規避被認定為傳銷,要求加盟商必須是公司法人,但實際加盟者都是自然人。(1)聯合基因的加盟條件之一要求加盟者自己必須參加基因檢測,如果加盟者是企業,企業如何自檢?(2)聯合基因的加盟條件之二要求加盟者考取勞動部頒發的《遺傳基因咨詢員》證書,如果加盟者是企業法人,企業如何取得該證書?(3)加盟費、購買原始股的款項都是從每個加盟人的個人賬號轉到聯合基因或其指定人員的賬戶的,原始股也登記在每個人的名下。
(4)聯合基因聲稱“任何一個法人通過公司加盟審查的,給予唯一的ID編號”,但實際上大量存在兩個人使用同一個公司簽署加盟合同,加盟授權書分別登記兩個自然人的姓名并授予兩個不同的ID號。綜上所述,以法人名義加盟實際上只是一個幌子,是為了避免被認定為傳銷,實際的加盟者都是自然人。
其次,我們先看傳銷的第一種情形:通過發展人員并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根據聯合基因《三級批發制度》(2008版),其將經銷商分為三級:購10份基因檢測單(26500元)成為零售商;購80份基因檢測單(212000)成為二級批發商;購450份基因檢測單(1192500元)成為一級批發商,并且在加盟之前,加盟者還要先花10950元自己檢測基因三項。同時還規定:“任何一個經銷商,只能向比自己級別低的經銷商或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單,不得向比自己級別更高或同級別經銷商銷單。”從以上規定可以清楚地看出,聯合基因對銷售網絡實行自上而下發展下線的傳銷方式,要求加盟者只有購買聯合基因的商品(或服務),才能取得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這完全符合《禁止傳銷條例》中對該傳銷情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