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調度會上獲悉,為有效應對大氣污染嚴峻形勢,嚴格控制15日全市供暖后空氣污染指數上升,市政府決定,自11月15日開始,市區內實施車輛單雙號限行措施。
車輛限行區域為市區東二環、三豐路、西二環、北二環(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按“單日單號車通行,雙日雙號車通行”原則,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
限號規定:以車輛號牌最后一位數字或英文字母為限行依據(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代替為“0”)。分為單號:1、3、5、7、9;雙號:0、2、4、6、8。以具體日期分為單、雙號日期。單號日期車牌尾號為單號的車通行,限制雙號車通行;
雙號日期車牌尾號為雙號車通行,限制單號車通行(如:2013年11月15日,日期15是單號,限制車牌尾號為0、2、4、6、8雙號的車輛通行)。
不受限行規定的車輛: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送血車和搶險救險車;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車及大型客車、出租車(不含租賃汽車)、旅游客車(具備旅游客車營運證)、郵政專用車、運鈔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和清障專用車;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