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車市場上,針對消費者的“潛規則”不勝枚舉。有的行為說它是“潛規則”,實在是抬舉得很。為什么這么講呢?因為“潛規則”起碼有個雙方默認的契合,哪怕是一方被迫默認接受,比如,高昂的工時費、翻幾倍的配件、加價提車、強賣保險等等。而舊車充當新車;副廠配件充當正廠配件;明明是質量問題,卻說是正常響聲等等,這是在消費者默認下被“潛規則”的嗎?當然不是,消費者根本不知情,這完全是坑蒙拐騙的市場欺詐。
不接受車商的“潛規則”,消費者要么投訴無門,要么吞下苦果,嚴重的甚至受到人身恐嚇。某省的一家4S店老板就這樣干過,因為同一把鑰匙能打開兩輛車門,消費者堅持索賠論理,結果被告知: “你們沒有靠山,你老婆是做采購的,只要花區區幾萬元錢,就能把你老婆送進牢房里去。”“東莞恐嚇門”事件雖說是個案,但是一些4S店老板內心活動的真實寫照。
汽車產品的服務維修,關系到百姓生命財產安全,豈可視為兒戲,任意地“被潛規則”。所以說,前段時間,我省工商部門搞了一次聲勢很大的整治行動,十分必要十分及時。遺憾的是,沒有一家4S店在整治中被曝光,被痛扁。執法部門如果有什么殺威棒,最好亮出來讓媒體參與曝光,這樣做對那些無良的4S店是一種威懾,也是一種挽救。
話說回來,4S店投資巨大,回報期長,干了錯事,未被曝光或少被曝光,是政府對車商的愛護之情,惻隱之心,但這萬不能被看作車商弄虛作假的良機,車商要學會自律。有人說,車商干的那些缺德事,與汽車品牌廠家無關,我卻不這么認為。4S店是汽車制造廠家批準開辦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廠家手里,4S店鬧出來的事,卻與汽車品牌無關了,這顯然說不通。汽車品牌與4S店是“利益共同體”,廠家不約束4S店,任由它去“潛規則”消費者,到最后的下場一定是消費者對你的品牌用腳投票。
靠執法和自律還不夠,有的“潛規則”要靠市場機制來解決。4S店的經營模式目前看來很有必要突破,因為有的4S店被人戲謔為“6S店”,加上了“賣二手車”和“把消費者當傻子”這兩個“S”。隨著汽車產品的大眾化、普及化,類似4S店的花大錢買下地域壟斷的經營模式已經跟不上時代步伐,把銷售環節和售后維修服務環節分割開來,讓市場更充分地競爭起來,消費者深惡痛絕的有些潛規則自然就消失。
說到這里,我想起了“恐嚇門”事件中那位4S店老板說過的話:“封殺你,全國4S店都封殺你,誰都不給你們保養維護的。”我相信以目前的4S店模式,他完全有能力做到這一點,他不是在吹牛。這種讓消費者額頭冒冷汗的經營模式,值得反思,廢掉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