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推遲交車為何不需承擔責任?
在訂車時,4S店往往會很正式地提供一份預訂協議。雖然只是一張A4大小的紙,但消費者卻理所當然認為是一份可靠的保障。其實,這份協議一方面,它是消費者買車的證據,同時也陷阱重重。佛山的陳小姐最近就被一份訂車協議弄得煩惱不已。
讀者來信:
經銷商不講信用,等足四個月提不到車
日前,陳小姐來信車天下投訴,她在佛山南海區的某經銷商處簽訂購車協議,交納訂金1萬元,購買一輛1.4T的熱銷車型。由于之前也深知該品牌旗下多款車型緊俏,因此同意交車日期為4個月, 即11月24日。臨近交車時間,陳小姐發現不對勁,“若不是我自己每隔一兩個星期打電話去詢問一次,我還以為該經銷商已關門閉業。但每次詢問結果都是說,沒有車。”最后,該經銷商才口頭告知:由于供貨計劃原因,陳小姐“可能”還要推遲一個月才能拿到車,至于具體時間,經銷商拒絕通過協議明確承諾。
“簽了協議,就是廠家對消費者的一份承諾,這樣無限期的延后,對消費者非常不負責任。”陳小姐質疑,當超過協議時間交車,經銷商不需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只會在消費者的要求下全額退回訂金。在漫長的等待里面, 消費者的時間成本、 機會成本為何完全無法獲得保障!
提輛車“四處碰壁”
碰壁一:經銷商推脫
臨近交車日期,經銷商一點消息也沒有。為了以示“清白”,經銷商甚至提供11月份的到貨計劃給陳小姐看,告訴她因為到貨的預訂車型只有一輛,必須先交付排在她前面的客戶。然后銷售顧問“口頭”告訴她,應該12月底可以交車。陳小姐讓他們再寫一份交車日期協議,被經銷商拒絕。
碰壁二:發至國外總部
陳小姐將一封投訴信發到廠家的國外總部,希望引起重視。但可惜的是,國外總部的人員并沒有很好的建議給她,只是承諾把這個個案轉發回中國總部。
碰壁三:撥打客服電話
陳小姐撥打400廠家電話,接待的客服小姐告訴她,訂車協議糾紛屬于經銷商“分內”事,廠家只能記錄下來,但無法處理。
碰壁四:咨詢專業律師
在咨詢專業律師后,陳小姐更陷入了迷茫:律師直接告訴她,這樣一份協議并不是合同,陳小姐更無從要求向經銷商或廠家索賠。即使通過這份協議向法院請求賠償,陳小姐能拿回的也可能僅僅是“訂金+銀行利息”。
訂車協議:責任撇得一清二楚
在陳小姐提供的訂車合同上,經銷商對于未來不可預見的“延誤交車”責任推卸得非常干凈。在協議下方第5、8、9條中規定,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下、因廠家計劃調整、運輸等原因不能按時交車的情況下,經銷商無需擔負任何責任,消費者也沒有索賠的權利。
“既然簽了協議,經銷商負責賣車,消費者給錢買車,那么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銷商對于延遲交車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陳小姐表示,現在的訂車協議大多是“霸王條款”,經銷商和廠家把責任撇得一清二楚,交不了車,消費者要么繼續等,要么只能拿回訂金,至于等待時間的補償,經銷商完全不負責。
缺乏監管部門,無處維權
陳小姐認為,無法按時提車,責任大多在廠家。廠家應該對此負上一定責任,“譬如協議里面提到可能會因為廠家運輸、生產計劃等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車,消費者也不能索賠。”這無疑是讓消費者“啞巴吃黃連”。陳小姐表示,廠家的供貨計劃本來就已不透明,所謂的“廠家因素”也只有經銷商才知道個中緣由,交不交得車,往往是經銷商說了算,消費者并沒有知情權。更郁悶的是,非要較真起來,違約責任誰來監督執行卻是一個法律空白,“找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說無法管;找廠家,廠家說是經銷商的責任;找律師,花錢之余還未必能討到公道。”
延遲交車,責任緣何不清
既然車已經開始銷售,為何又沒有車供應?這也成了消費者最納悶的地方。在各地315消費投訴網上,類似的延遲交車投訴案例多達數十宗,往往不了了之。對此,廣州本地某汽車品牌經銷商負責人羅先生向記者訴苦:“延遲交車這種情況有時候并不是4S店可以左右的,如果廠家不給4S店分配車輛,經銷商怎么爭取也沒有辦法。”
現在,市場上的實際情況是,由于廠家信息缺乏透明度,消費者根本無從知曉車輛訂單的排序情況,以及對應車型的供應情況,完全由經銷商的銷售人員說了算,有時候經銷商就借機人為制造緊張氣氛,讓消費者被迫加價,或者接受強迫消費者增加消費。
律師說法:消費者官司難打
廣州中通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向記者表示,因雙方在訂車協議里面并沒有說明具體交車時間,只是模糊的“四個月”這類字眼,因此經銷商延遲、甚至提前一段時間交車的做法,都無可厚非。按照法律規定,訂金是可以退的,而在訂車協議里面,由于商家已經列清楚各種可能情況,如果消費者與經銷商真的打起官司,消費者并不占有利位置。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做的,是與經銷商協商,若協商不成,才建議向法院申請仲裁。
提車時間被拖延
消費者能怎么辦?
最維權做法:向各方投訴
消費者一旦遇到經銷商無理拖延交車時間,最直接的維權方法是投訴。但與其向315等部門投訴,有時候向廠家投訴可能見效更快。當然投訴之前,要保留相關證據,除了撥打廠家提供的400客服電話外,直接向經銷商大區投訴也是最直接、見效最快的辦法。
但是不同廠家的態度不一樣,有時候投訴未必會被受理。
最爽快做法:直接退訂換車
與其苦苦等候一輛傷透自己心的車,不如直接退訂改買其他車型最為實際。在經銷商的訂車合同上,一般會寫明如果無法按時交車,則無條件退還全款的規定。
最不提倡做法:繼續等
如果眼里只有這款車,再無其他車型能入眼,那么最無奈的做法就只能是——繼續等,繼續被忽悠。
廠家和經銷商該怎么辦?
措施一:回饋“等車補償禮”
如果所謂的產能真的短期沒能調整過來,那么廠家應該主動給訂車的客戶一些補償或者額外優惠。
措施二:做好定期溝通
在長期等待期間,消費者一開始心情可能很平靜,但越到合同約定的時間,心情就會越激動。這個時候應該安排對應銷售顧問與準車主做好溝通工作,定期安撫和匯報進展。
措施三:供貨表部分公開
消費者預訂后最希望的是能清晰了解預訂車輛的供貨情況是怎么樣的。然而從廠家角度,全部公開計劃表顯然不現實,而且還涉及商業機密。但廠家可以讓經銷商定期與客戶溝通供貨計劃,安撫客戶急切的心理。
汽車霸王條款大揭露
一、拍賣牌照
如果你在上海,那么買車之前,你必須拍下一個牌照。一個牌照多少錢?幾年下來一直維持在3萬元左右的水平。3萬元,完全可以買一輛QQ或者F0,但在上海只能買一塊鐵皮。如果你不是在上海,也別高興得太早,如果中國未來十年以每年2000萬輛的速度增長,估計不用太長時間,拍牌將成為全部一線城市車市的常態。
二、年票
不少住在郊區的車主,一年進到市區沒幾次,多是短途代步,但即便如此,也必須購買年票,虧啊。
三、汽車保險
汽車保險里不乏霸王條款,這些條款在滿滿都是字的合同上處于最角落,并用最淺的字打印,如果不細心,根本發現不了。等到出事故,你才發現所能得到的理賠遠遠少于你想象的,而且理賠過程能夠讓你筋疲力盡。
四、油價
油價上漲,不知道;什么時候下跌,也不知道。口口聲聲與國際油價接軌,但“外跌內漲”的情況已出現過幾次。車既然已經買了,油不可能不加,唯有通過買節能車型,改善駕駛習慣來對抗高油價。
五、加價
如果你實在喜歡這款車,又急著提車,那不得不接受這樣的條件,因為等車至少要等半年乃至更長。
六、只換件,不維修
車輛出現故障,檢查一番后,維修人員第一時間會建議你更換零件,即使這些零件完全可以維修甚至近乎完好,但他們還是會建議更換,一來容易保證維修效果,二是利潤大——這是行業的“潛規則”。
七、瑕疵車只修不退
汽車至今沒有“三包”,任何新車,即使購買只一天,出現重大故障,至多是維修,而不能退貨。而遇到大批次出現問題時,也只是全面召回維修,從未賠償。汽車三包何時推出?喊了很多年了,但至今無下文。 (周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