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買回去,不另外掏錢買些配件就無法安裝使用。”近日,象山鶴浦李先生就遇到了商家“二次收費”的煩心事。
“二次收費”頻頻出現
李先生于近日在當地購買了一臺液晶彩電,回到家開箱才發現沒有底座、懸掛支架等安裝配件。李先生返回商店討說法,商家表示這款彩電沒有自帶的底座、支架,若是需要就得另外購買。“當然需要了,難道我抱著電視看。”李先生氣憤地說。
類似經歷,海曙的何先生也碰到了。一臺46英寸的松下等離子電視機,商家硬是要另行收取250元的支架費和120元的安裝費。萬般無奈之下,何先生只好放棄支架,改用底座。
近日,象山工商分局就此專門對當地幾家較大家電經營店進行了檢查。“如今家電安裝‘二次收費’現象已非個例。”象山工商分局一檢查人員說,“不僅僅是電視機,熱水器、洗衣機、空調等家電也都成了‘半成品’”。
在一家家電商店的空調銷售區,銷售人員告訴工商檢查人員,現在購買空調尤其是二線品牌的空調一般都要另行購買支架,碰到管道長度不夠,還得再根據匹數收取每米80元至120元不等的材料費,其他諸如焊接費、開孔費、檢漏費等也屢見不鮮。
提醒:購買時要問仔細
在被問及銷售過程中對于另行收費項目是否會主動告知顧客時,商家表示,如果消費者不主動問,商家是不會提的。相反,在店內,檢查人員隨處可見“免費安裝”的廣告字樣。
根據《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因此,作為商家,如果所售家電要另行收取安裝費、材料費、人工費等其他費用,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家電產品時,也應主動問清楚安裝、材料等是否還需另外收費,如果商家承諾免費安裝、不另行收費的,最好能讓銷售人員在銷售發票上注明,以便事后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