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蓬萊市消費者反映了一宗蹊蹺的,人趙先生稱,他家的洗衣機進行脫水操作時,突然脫水缸爆裂,由此與廠商引發了糾紛。
市民趙先生3年前在某商場購買一臺雙桶洗衣機。今年2月7日,在洗滌羽絨服進行脫水操作時,洗衣機脫水缸突然爆裂。趙先生當即打電話要求該洗衣機廠家的售后服務人員來現場,但對方答復說,洗衣機產品說明書中有警示,不能脫水緊袖羽絨服。趙先生查看說明書,發現沒有這方面的內容。經過多次聯系,售后服務人員到現場,告訴趙先生需支付維修零件等費用268元。趙先生不同意,遂企業的售后服務不佳。
工作人員查看了趙先生提供的洗衣機說明書,確實沒有警示說明,《產品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據此,有關部門認為廠家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廠方免費給趙先生修理洗衣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