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檢驗檢疫人員在對吸塵器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吸塵器的實際輸入功率與銘牌上的輸入功率相差很大,都在負偏差30%以上,型式試驗報告上的輸入功率偏差為-37.78%和-39.25%。在客戶具體指標的訂單中,要求銘牌中標注的功率和客戶實際規定的輸入功率偏差也都在30%以上。在吸塵器的塑料外殼和包裝紙箱上,都用大大的文字醒目地標注輸入功率。
吸塵器的輸入功率,主要表示耗電大小,以便使用者能用與之相適應的電源插座進行工作。一般來說,吸塵器的功率越大的機器,吸力也越強,其實吸力除了與功率相關外,還與密封性、電機效率有關。但作為一般消費者,看功率是最簡單的辦法,這也是為什么廠商都在吸塵器的塑料外殼和包裝紙箱上標注輸入功率。
吸塵器無論是出口型式試驗還是3C認證,電氣安全都用IEC60335-1(GB4706.1)《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安全通用要求》和IEC60335-2-2(GB4706.7)《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器具和特殊要求》。IEC60335-2-2中規定了輸入功率的測試計算方法,IEC60335-1中對于電熱器具和組合型器具,輸入功率有正負偏差規定,對于電動器具,由于負載的不確定性,僅規定正偏差,對負偏差不作要求。IEC標準中對輸入功率的規定,其實是向使用者明確與該電器配套的電源配置要求,但卻給一些廠家利用規則上的漏洞而對吸塵器功率進行虛標。
業內人士建議:一是要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吸塵器指標。輸入功率大只說明了高能耗、高噪音,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高吸力、高潔度,不要被所謂的大功率忽悠。二是要對吸塵器的認證標準借鑒其他電動器具進行修訂。如IEC60335-2-14《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中規定,對于輸入功率超過300W的,如果輸入功率偏差超過-15%或-60W(兩者取較大值),則認為輸入功率-15%或-60W(兩者取較大值)為不利情況,一些性能,如發熱等,要在不利情況下做測試,而在IEC60335-2-2中,一些指標僅規定以額定電壓作為基準進行測試。三是要盡快更新相關標準。目前國標主要有電氣安全和性能噪聲的測試方法,對性能指標未作規定,而行業標準還是1992版的,僅適用于輸入功率不超過1000W的吸塵器。因此,盡快對行業標準進行擴容修訂,以適用現在新產品的要求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