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對非法銷售3950公斤病豬肉的周瑞明及受其雇用的劉寶亮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周瑞明有期徒刑1年半、劉寶亮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兩人共處罰金9萬元。案發時,兩人販賣病豬肉被抓獲,當場起獲豬胴體90片,共計3950公斤。衛生部門檢疫證據顯示,這批豬肉中有一部分是病豬肉,其他肉中也有超標準的有害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污染物。
提醒:人一旦吃了病豬肉或者含有超標準的有害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污染物的豬肉,就有可能患上口蹄疫、寄生蟲病,甚至中毒致死。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認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并掌握一些辨別合格豬肉的技巧,到正規經營地點購買。 (新華網)